月光照在他苍白布满泪痕的小脸上,他爬到琅玕木的最高处,俯视着遍地白骨的尘世,仰望天空飞过的天妖,自此便生出了不甘。
天地既生有人族,难道是要人沦落为天妖野兽果腹的食物吗?
他要报仇!
族人敌不过妖魔,这片土地已经失守,但还有强大的部落存在着,在和天妖抗衡。
他要去找和他一样的人族,去学屠妖的功夫,然后回到这里,复仇。
大地干旱,土地裂成一块一块的沙土,断流的河床向北而去,这个世界正张开怀抱,坦然无谓地向他展示凶狠和残忍。
到处都是妖族烧杀留下的痕迹,到处都是腐烂的人骨。
炽热之下,这样的腐肉并不会留存很久,要么进了妖族的腹中,要么炸开迸了一地腐肉浆,或者干脆晒成了一具□□的骷髅。
桓庚靠着双脚走过了很多地方,见过更多的血腥和苦难,知道整个天下的人族都和他一样仇视妖族。
越向北方,也越靠近传闻中的神山,妖魔越少,人族保存的战力还在北方。
桓庚并没有走到有那么多人族的地方,他听闻北域积雪终年不化的神山上,有一神女辞去神职,降谪到残酷尘世。
神女在南北之间抛下了一柄剑,声称拔此剑之人可屠妖魔,终结乱世。
“这就是钧天剑。”
堪堪长成少年人的桓庚历经千辛万苦握紧了钧天剑,神山而来的青霄玉女陪在他身侧,教他剑术,却没有师徒名分,因为反过来,桓庚是教导青女人族事务的师父。
——至此,李不寻依然没有找到他扮演的角色。
闻鹤雪深陷桓庚的情绪之中,苏春稠在看到青霄玉女后竟然淡淡一笑,似乎没有大碍。
李不寻却想起戏文里的白鸟飘飘,绿水滔滔,情之至也,百世可越。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亦师亦友亦有情乎的关系,不怪后世讹传,他来了,亲眼见了。
可在这样的世道里,私情什么的不是。他忍不住开口问她,“北域真的有神山,神山上有神仙,青霄玉女从山上下来?”
“不。”苏春稠嘲笑他的天真,“神灵高居在九霄之上,只是北方的部落首领们很早就懂得信仰和希望的力量。”
神灵不会有时间去听所有人挨个祈祷,当所有人的愿望都是一样的时候,也许能够打动神灵。
“那青霄玉女不是神女?”
“只有这个是真的。”苏春稠笑着看向那握剑指苍穹于此立志斩天妖的儿郎,露出了怀念的神情。
李不寻下意识抖了几下,顿觉寒毛直立。
除开这个世界他的前身所感的毛骨悚然,身为李不寻的自我意志无疑是高兴的。
西越王和青霄玉女的故事里有他!
妖族侵占人族田地并将人族作为食物,这么多人,吃又不会全部吃光,由此诞生了妖市,专营奴隶买卖。
李不寻毛骨悚然的感觉正是来自此处。
他坐在一只笼子里,看着生有兽首獠牙的守卫在啃人的手臂,啃得血肉模糊,腥臭刺鼻。
隔着窄小的兽笼望见腥红的天空,他无数次感到绝望,为什么还不死?
在妖族的眼中,非同族类没有生存权,人命不是生命。
可他凭什么要死!这是他降生的世界,怎么能让给凶狠残暴的异族!
他不能让,不愿意让!
他再抬起头看的时候,天空透过的亮光被遮住了。
桓庚背着钧天剑走到了他面前,背对着他,拔剑出鞘,还有个瘦削高挑的白衣女子站在笼子前,神情平静地向他伸出手。
李不寻眼眶湿润,下意识望向苏春稠的方向。
距离这里千山万水、又似乎近在咫尺的鬼市,他们三人的躯壳都留在那里。李不寻的灵魂不可能带着心脏来到这里,可他的心跳得像兔子,声如雷鸣。
未来的西越王真不是个文雅又涵养的人,他的剑术师承青女,凛冽如惊霜暴雪。
他不会对茹毛饮血的妖族手下留情,钧天剑是斩杀妖魔的绝世宝剑,血雨飞溅,血河流淌。
青女衣角沾血,一双修长素白而有力的手为他拂去了心上的尘埃。
是笼子里的小少年望见血雨纷飞下的一朵白梅枝的悸动,是他李不寻回头撞入苏春稠眼底听到的心跳声。
“辛羿,我叫辛羿。”他跪下磕头,“我的命是你们的了。”
桓庚提着滴血的钧天剑,抹一把脸上的血,笑得邪肆,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我会杀尽天下妖魔,建立一个没有异族来犯,人人安然活命到老的国度,那么你就是我的第一个臣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