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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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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永远都不知道明天会是欢喜还是忧伤的一天,日历上薄薄的一张纸,日记本上也只是浅浅的几行文字。

初九,开学了。

陈宥宁踩着雪走进教学楼,过年前后学校唯一的区别是那棵树被砍断了,只留个树根在那里,眼下它被雪覆盖着,没有生机,再也不会有了。

就如同陈宥宁一样,她的心情糟糕透了,问题的根源在于崔峋,他走了,在这场雪下来之前离开了罗县,他走的那天是晴天,当天傍晚就开始刮风,接着下雪,无穷无尽的雪落啊落的。

陈宥宁坐在窗口看着雪盖满整个院子,桂花树上的小彩灯不亮了,她就这样看了一整夜,她在心里反反复复纠结着,后悔着,为什么自己不去送一送崔峋。

可有个声音在告诉她:

幸好你没去,胆小鬼,你哪有勇气挥手告别啊。

是啊,她哪有勇气看着崔峋离开的背影,她不想承认这个事实,或许飞往北京的飞机误机了,或者美兰阿姨临时改变了主意,可当教室里所有人都在讨论崔峋的离开,这就真的成了既定的结局。

无数女生在这一天失恋了,与青春里的男主角擦肩而过,这样的离别很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相遇。

“宥宁,要文理分班了?你打算选什么?”身旁的张清欢叽叽喳喳的,胳膊肘被推搡着,陈宥宁皱着眉看向她。

“你昨晚没睡好吗?眼睛红得像兔子。”张清欢又说。她大大咧咧的性子,说任何话都不会有顾虑:“该不会是知道要分班舍不得我,哭了一夜吧?”

“开学焦虑症。”陈宥宁随便找了个由头搪塞过去。

“你选什么我就选什么,我们还要做好朋友。”

陈宥宁说:“不在一个班也可以做好朋友啊?”

张清欢摇头:“分开后时间长了任何感情都会淡的。”

那她对崔峋的感情呢?会被冲淡吗?随着这一片一片雪花慢慢融化。

最后,陈宥宁选了文科,张清欢也选了文科。班上的同学走的走,留的留,陈宥宁没有在意,任何人的离去对她而言都不重要,因为最在乎的人不在了。

她开始厌倦上学。

或者换句话说,她的灵魂不在这里了,她频繁地望向窗户,任何一点动静都会引起她的注意,她心里期盼着能再一次见到崔峋,哪怕是从窗边走过,不需要他回头看她,可生活又怎么会如愿。

陈宥宁偶尔从单海明那里知道一些崔峋的消息,她从这些支离破碎的言语中获取短暂的快乐。

单海明说:“崔峋在北京挺好的,学习也跟得上,处了两个朋友,就是水土不服有点上吐下泻。活该!”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钱平问。

这也是陈宥宁想问的。

他还会回来吗?多久?

“至少到暑假吧,来回倒腾一趟也挺麻烦。”单海明回。

陈宥宁开始期盼暑假的到来,她买了一本日历本,把它挂在房间最亮眼的地方,每天撕掉一页,她认为这是将下来一段时间内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除了学习,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让她分心。

但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陈春香的家里来了一位陌生男人,他穿着朴素,有些拘谨地缩在沙发的角落里,他时不时抬头张望,又低头不语,他在这儿等了很久,盼了好久。

陈宥宁推门进去时,陈春香让她喊男人“伯伯。”

“伯伯”是爸爸的亲哥哥。

陈宥宁站在玄关口打量着男人,她将对方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这人她见过,公交车站的那个大叔,他狰狞的面孔上露出笑容来,他说:“你好。”

陈宥宁愣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弹。

她试图去看清男人的容貌,可一道一道坑坑洼洼的痕迹下原本的样子早就模糊,爸爸是不是和他长得很像啊?

她的目光太炽热,男人低垂下头。

陈宥宁又往前走了一步,下意识地喊道:“伯伯。”

她对这个男人有莫名的亲切感,好像很早之前见过他,可是太久远导致她不记得了,也许在很小的年纪时,这位伯伯抱过她吧。

陈宥宁还没来得及与伯伯说上话,陈春香已然开始下逐客令,她永远这般无理取闹,野蛮粗鲁:“好了,谢鸿书,你可以走了。”

男人茫然抬头,眉眼里散发着不知所措的神情,“我……”

陈春香突然怒目圆睁,脸色铁青,又吼了一声:“谢鸿书,别忘了你答应我什么!”

他们之间似乎有秘密。

当然在陈宥宁不知道的地方,陈春香和男人的确发生过剧烈争持,陈春香推搡着男人,嘴里振振有词地喊:“谢鸿书,我早就说了,陈宥宁不是你的女儿,她不是,你女儿已经死了。”

谢鸿书仰着脖子,那半边脸上的疤痕在灯光下清晰可见,他僵硬地盯着陈春香,质问的声音变得很小:“我知道她是,陈姨,她是我的女儿。”

“你有什么证据?”

“现在科技发达了,可以做亲子鉴定。”

陈春香的话语软了些:“就算她是你女儿,你现在认下她,你能为她做什么?能给她钱吗?谢鸿书,你一个穷小子什么也没有,你只会让她被别人看不起。”

见谢鸿书的决心开始动摇,陈春香接着说:“没有人会认一个抢劫犯做爹的,你会让她抬不起头来。”

“不会的。”谢鸿书喃喃自语:“她……她会吗?”

“小孩子心思最细腻了,一个抢劫犯的爹还不如一个已经去世的名头。”

“可我……没多少日子了。”谢鸿书说,他深深提了口气,胸膛因为喘气而剧烈颤抖,他身躯佝偻着,脸埋在膝盖上,粗糙的手搓着头发。

他哭了,一个中年男人哭得像个孩子一样。

“陈姨,看在以前的情面上能不能让宥宁认我,我……我得了胃癌,医生说只有两个月了。”

陈春香顿了下,眼底是毫不掩饰的冷漠:“那你更不该出现在她面前。”

外面突然刮风了,风从窗口吹进来,吹乱了葛庆来的报纸,他合上报纸从角落里发出悠悠的叹息声:“让他认吧。”

“认什么认!”陈春香骂道。

葛庆来:“人总要有良心。”

陈春香气得脑袋一阵眩晕,她瞅着葛庆来,觉得他很陌生,仿佛头一次见他叛逆、顶撞,他往常都是一个死气沉沉的人,没有任何主见,可今天竟有些蹬鼻子上脸的迹象。

“葛庆来!”她怒斥道:“葛庆来!”

葛庆来说:“认伯伯,叫一声伯伯。”

这算是皆大欢喜的结果,陈春香再怎么不乐意也只能照办,毕竟当年的事情并不光彩,她也害怕被陈清雅知道,陈清雅的性子极烈,如果知道陈宥宁不是自己亲生的,怕是要闹翻了天。

对于谢鸿书来说,这也是最好的选择,他必须顾全陈宥宁的面子,他现在唯一奢求的就是能在最后的日子里多看看他的女儿,至于什么身份好像并不重要。

是爸爸又如何,是伯伯又如何?

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她是他的女儿,是这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

当然,他时常在后悔,后悔当初的冲动,可他连个诉说的朋友都没有,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喝着酒对着夜空发呆。

如果,如果当初陈宥宁的妈妈生下她后没有跑掉,他是不是就不会喝醉酒去抢银行,所有人都嘲笑他因为没钱老婆才会跟别人跑了,跑了就跑了,他怎么会想不开去抢银行呢。

真傻。

跟个楞头小子一样。

二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实在是可怜,他害怕被警察发现竟然将硫酸泼在脸上,他想着看不清样子了,监控里拍到的就不是他。

怎么会不是他呢?警察拿着照片一打听就知道是他——谢鸿书。

真傻。

谢鸿书在心里嘲讽自己。

“好了,该走了。”陈春香又一次出声驱逐。

陈宥宁看着谢鸿书站起身来,他佝偻的背好像更弯了,脸色苍白,像个病危的老人。

“伯伯,我送送您吧。”她走过去搀扶住谢鸿书的手臂,他好瘦啊,衣服空空的,居然能捏到骨头。

陈宥宁怔了下,她看见谢鸿书也同样愣在那里,脸上写满不可思议。

“谢谢。”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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