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之际,来凑热闹的街坊邻里饭也都吃完了,围观群众有人问“能不能帮忙读信啊?”
“能,能,俺们雕花巷街坊邻里往来书信,都是给这小后生读的,小后生,我这攒了两封,你趁好一气帮我读了吧。”
“诶,你在这扎摊代书,怎么没见笔墨?”
“长不长眼,这原来是卖粘糕的!”
“哦哦,卖粘糕的啊,来一份来一份!”
这天李大娘摊上生意红火,不消片刻,一扫清空当日存货。
楼枫秀琐事多,经常被老杜叫走忙活计,认字进度,逐渐与雀雀差开一截。
这实在情有可原。
可是,他发现阿月对待雀雀可好了,慢声细语,劳逸结合,从不强求。
对他态度却从不松懈,甚至严苛。
时不时矫正他坐姿,时不时掰正他写字方式,时不时要求他多练上半个时辰。
这些楼枫秀能够理解,毕竟他的时间散碎,也有心用功,自觉补上差距。
可怪的是,楼枫秀自认与雀雀写字本来就在一个起跑线上,却不知雀雀何时脱离生疏,笔迹流畅,早他半刻之前写完。
“雀雀,你写的很好,本书中文字已经通熟,晚些,我为你买新书来。”
“太好啦!谢谢阿月哥!”
听阿月夸奖雀雀,楼枫秀在案前闷头奋笔疾书,半刻后,终于写完,信心十足拿到阿月跟前。
半天,没等来阿月夸奖,却见他抽出新纸,道“这帖重写。”
楼枫秀木讷半天,接过纸,坐回案前,提笔重写。
写着写着,反应过来,忽然犯恼。
他将笔一扔,喊了一声雀雀,拿过她刚写完的那篇,非要看看哪里不对。
这一对比,高下立见。
雀雀文字雏形已显,虽受阿月所教,但自成一派,蕴含孩童自由笔体,小巧却也可爱。
反观楼枫秀,字字勉强能看明白,但很难用意境评价,最后几行赶的着急,几乎还有飞天之势。
总之,不如雀雀写的一半好看。
阿月将笔捡起,洗了笔尖递回。
雀雀默默抽纸,叠了起来,塞向火腔。
楼枫秀着实难堪,不肯接笔,眼疾手快,伸手从雀雀手里抓过即将填进火膛的宣纸,抻平,气道“谁让你烧的?去拿给你娘看看。”
雀雀惭愧不已道“哥,你别生气。”
“谁跟你说我生气了?”
“那你,你怎么不接阿月哥的笔。”
楼枫秀将她往外推“没看见。去,找你娘去。”
“那好吧。”雀雀拿着纸,慢吞吞走过去找李大娘了。
“再写一帖。”阿月道。
“不写,写来写去就这样,少费墨。”
“没有浪费。”
“你闭嘴,别来哄我。”
开了眼了,楼枫秀还能有意识到总被阿月哄的那一天。
阿月笑“真的,已经好了很多。”
怕他不信,阿月便从摊位抽屉里藏的盐罐子底下,拿出自最初,到至今,他每张练笔的纸张。
原来他与雀雀写过的字,阿月全部收起来了。
他不必看落款,就能将他写过的纸张,一篇一篇拿出,为他证明。
那些文字似乎,似乎真的,逐渐生出了变化。
“那又怎么,我只能写成这样,再练也没用。”
“没关系,你只管写完这一帖。”阿月提笔,沾饱墨汁,刮去余墨,递到眼前,望着他道“只一帖。”
楼枫秀满脸写着烦躁,揉了揉后脖颈,坐回位置,没好气的接过那只笔。
“好吧,就一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