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五里街,楼枫秀路过卖粘糕的摊位,李大娘刚从石臼里扒出打好的粘糕。
妇人一抬眼看见楼枫秀,立马装作很忙碌的样子,抡起碓杵继续锤糕皮。
楼枫秀搭着阿月肩头,目不斜视往前走。
雀雀瞧见他,并无忌讳,跑上前来,腼腼腆腆喊了一声哥。
他嗯了一声,面似无状,压着阿月肩膀的手却是汗津津。
二人绕了一圈,悄悄候在远处,待李大娘离开摊前,才趁机溜回来,将铜板尽数塞进底下藏起的盐罐子里。
刚塞完,便看见雀雀在跟阿月一齐蹲在旁边玩狗,就这么一会,俩人还旁若无人聊起了闲天。
雀雀是个内敛的小姑娘,跟楼枫秀都少有交流,竟然迅速跟阿月熟了起来。
楼枫秀一套熟稔动作做完,雀雀便从摊上拿起已经包好的油纸包递来。
油纸包比之以往沉了些,他拆开后,忽然怔愣了一下。
油纸包中的粘糕,是双份的。
这本是独属于他的殊荣,老杜二撂子都只能眼馋,没想到这小子一来就拥有了这项特权。
他想了想,抠抠搜搜分给阿月。
阿月没有半点不满,带着那块粘糕,与楼枫秀分道扬镳,拐去西街代书。
当天晚上,阿月带回所得银钱,全部放进那只草枕里。
他不说空口白话,说全给楼枫秀,那就一文也不留。
入夜已深,阿月仍对着火堆起笔,抄写带回的那沓书帖。
楼枫秀有意无意瞧他写字,避免被发现,旁若无事揪住粉粉后颈子,佯装玩狗。
阿月笔下文字,许多都很简单,楼枫秀发现,其中他竟然大多都认识,推推敲敲,勉强连成句子。
看到不认识的字,总想张嘴问一问。
一时竟生出想要学习的可怕念头。
可见银钱并不怎么好赚,阿月写了许久方才停笔,揉捏乏累手腕。
见他笔下一停,楼枫秀连忙收回目光,起身时,阿月很有眼色,立即伸手扶他。
“不用,早没事了。”他双腿打直,装作无恙,拐出后门去小解。
粉粉屁颠屁颠跟在后头,一出后院,便开始撒欢乱跑。
楼枫秀刚撒完尿,听见粉粉在后巷汪汪吼叫。
叫没两声,似乎被人踢了一脚,嗷嗷叫着跑了回来。
一听这声响,楼枫秀顿时急了,欺负我狗子?这还得了!
刚走过去,却在暗巷听见一些古怪声音。
姑娘带着隐隐哭腔,欲拒还迎道“哎,别,不要,放开我,别在这。”
“你叫的真好听,这深更半夜没人的,我的心肝,你可劲叫吧。”
当地县衙手段软弱,治理秩序无能,晚上除了地痞,没有衙役巡街,因而强抢民女的事屡见不鲜。
楼枫秀快步上前,影影绰绰,只见一男人抵着一姑娘压在墙上。
“吵死了!”他呵斥道。
那姑娘衣衫已然半解,闻声羞的脖子通红,连忙拢起衣衫,与他擦肩跑去。
余留下的男人显然生了怒,理理衣裳,上前恶狠狠放话道“小瘪三,捣什么乱,嫉妒老子有女人是吧?”
青年不与他周旋,擦身时,猛的将他一把推开,赶着便去追那姑娘。
见此人还不罢休,楼枫秀上前拽住男人,抬手挥出一拳头!
那男人扛下拳头,疼的龇牙咧嘴,顿时恼起,抬手便朝他脸上还了回来,俩人就地厮打起来。
楼枫秀且是个伤残人士,手底下倒分毫不软,男人讨不得好,很快讨饶“兄弟!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楼枫秀身上带伤,没法当场教训的他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正眼看女人,他伤口扯裂,疼的他嘶了口冷气,随后将男人往反方向推。
“滚。再敢追,小心你那俩蛋!”
瞧他一脸凶神恶煞,那男人非常有理由相信他说到做到。
刚刚还□□,这会只顾紧紧捂裆,忙顺着反方向逃去了。
粉粉见势大好,立马追在那男人屁股后头叫了两声。
楼枫秀上前拎起狗崽子,冲它骂道“狗仗人势的东西,你主子教你这么多管闲事的?一点能耐没有,牙白长的啊?踢你会不会咬回去?这么大点就敢逞能......”
一掉头,看见了阿月。
事实证明,背地里嚼人舌根不好,哪怕跟狗也不行。
阿月没说话,转身走回棚帐。
楼枫秀放下狗子,默默揉了揉后脖颈跟上。
阿月收去了案前笔墨,他左右帮不上忙,袖手站在一旁。
片刻后,他端了盆热水,放在案上,取齐伤药,抬头对楼枫秀道“过来。”
“干什么?”
“伤口,你不疼么?”
听他提起,楼枫秀这会才想起疼,垂眼一看,肩头纱布已经渗出了血。
“这点小伤。”楼枫秀在他身前坐下,解开衣裳,露出半个肩头。
“你不肯喊我,是因为我多管闲事?”包扎间隙,阿月问道。
“我一个人就能揍哭他,喊你来观战呢?”
空气再度沉默下来。
“枫秀,我不会一直这么没用。”阿月说罢,起身吹熄蜡烛。
楼枫秀不明所以,想了片刻,怕是阿月以为他对粉粉说的那番话,是在指桑骂槐。
想要解释,揶揄半天,还没等组织好语言,睡意便来的铺天盖地。
--
次日一早,楼枫秀睁眼,阿月跟狗都不在棚子里。
而半熄灭的火堆上头,压着一锅糯米粥。
腹里这点陈年旧疾,楼枫秀从没跟任何人说过。
阿月不是大夫,不会做饭,不会生火,常识性的东西一窍不通。
但是每日清晨,都会给他熬一碗稀烂的糯米粥。
其实单单喝粥很难填饱肚子。
因此,楼枫秀决定自给自足。
他出门薅了几把野菜,忽然看见野地里掩着炒过了火候,乌漆嘛黑难辨形容的菜色。
这种颜色,只有阿月做的出来。
楼枫秀深刻反省,觉得身为老大,不能靠小弟养活。
何况这小弟只会浪费大地馈赠。
膝窝肿疼消了一半,不怎么耽误走路,于是他准备出门去找老杜。
吃完整锅粥,楼枫秀出了棚帐,走过后巷,正巧,与一个蒙着帷帽,身上带香的小姐擦肩而过。
那姑娘瓮声瓮气喊了一声什么。
楼枫秀自然不认为是在叫自己,走的头也不回。
谁知道姑娘捡了根棍子,追上前,伸出棍子,准确无误捅到他肩上伤口。
楼枫秀受了疼,拧着眉头扭过头,见那姑娘缩着脑袋胆怯的望着自己,仿佛受了伤痛的是她。
“你谁?”
姑娘怯怯生生,挑着棍子,递送一封信来。
他愣了愣,木讷伸手,拿过信纸。
姑娘见他的肩头伤口渗血,于心不忍,从袖中取出帕子,借他包扎。
只是仍然挑在棍子上,小心递过来。
楼枫秀更加莫名,感觉接了少女帕子这种东西,就要付出某种起码也得成亲给名分的承诺。
“不要,你有话说话。”
姑娘急了,取了帕子塞到他怀里,匆匆道“对,对不起,你擦,擦伤,还有,昨晚,昨晚的......信,你看就是了!”
说罢转身跑了。
“......”
手帕香喷喷的,信上也有一股胭脂味。
字体娟秀,一排一排写了满篇。
可惜的是,信上小字他不认识,帕子绣字他也不认识。
抓耳挠腮大半天,根本看不懂其中意思。
但楼枫秀结合前后,顿时想明白了。
一定是昨晚顺手相帮,吓跑那个下流男人!所以被救下的小姐,专程写信道谢来了!
这合情合理,楼枫秀毫不怀疑。
要说楼枫秀什么时候最恨自己不认字,那肯定是现在。
姑娘为谢恩情,专程写信兼送帕子,这种事毕生头一遭。
他揣上帕子,拿着信,耀武扬威走到西街街头,找到了阿月挂职的代写书摊。
摊主去给人写碑志去了,此时阿月一人守在数摊前,粉粉窝在脚底下在睡觉,而他在帮一位老太太写信。
阿月起笔的样子认真又严肃,面无表情,不苟言笑,比老太太还像个老太太。
反倒是老太太,根本闲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