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尊重琴雅这个嫡妻,将后院人事尽交其手。再爱绮罗,人前也从曾未假以辞色——打绮罗进府第一天,我就禁足绮罗,提她家法规矩,庶妾本分。
但琴雅回报了我什么?
好日子不用好时辰,接绮罗进府跟接再嫁寡妇似的傍晚才发轿;彩礼不发桃红等深色绸缎,只给次等粉红,绮罗只能穿粉红嫁衣;进门不给绮罗南炕坐福;新房不派人手,无水无茶不算,喜烛都只给一个时辰。
这都是我亲眼看到的,而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琴雅无视夏花毒杀绮罗,袖手旁观我抬举夏花为格格,出糗闹笑话;收买秋柳,监听爷跟绮罗房事,培植翠喜朱红蓝靛,色诱爷,妄想取绮罗而代之。
饶是如此,我为妻和妾顺,家宅安宁,在她开口之后,依旧许了她跟绮罗“说话”——这是我继麦门冬之后最悔的一件事,比围场那一脚都悔。
围场那一脚,绮罗知道我是无心,但“说话”这件事,绮罗疑是我授意,至此对我畏惧丛生——月前在山东,绮罗就曾为偷嘴鸡腿被我人脏并获这一点子事,吓病过一回。
看到绮罗眼泪的一刻,我再不犹豫,抬手搂住了绮罗。
我制订家法原是为偌大府邸,几百人口各司其职——并不是针对绮罗,更不是琴雅这个嫡福晋一手遮天,辱虐绮罗的帮凶。
“罢了!”我好言抚慰:“这件事也不能全怪你。当时,你若不这样做,便就是欺君了。”
欺君之罪属于“大不敬”,等同谋反。如此罪名坐实,不仅绮罗得死,我也难逃包庇失察之罪。
俗话说“两害相较取其轻”。比起欺君大罪,我后院家法压根不值一提——人生大事莫过于生死。绮罗活着,我家法才叫家法,死了,屁都不是!
绮罗能活,比什么都重要!
我从来都不是冥顽不化,墨守成规之辈。对于绮罗用《飞天》舞蹈洗脱《踏歌》欺君嫌疑,我以为绮□□得不是一般漂亮,我喜闻乐见!
只我当儿子的,得维护皇阿玛圣名清誉,不能直抒心意,付之于口。
“贝勒爷!”绮罗听懂了我的言外之意,杏眼噙泪,愈加偎紧了我。
“好了,不哭了。”我拍着绮罗的背安抚,又摸出自己的帕子替她拭泪:“这曹寅既然来请了你,你不妨也答应下来。”
坐实了这能作曲编舞的才华,全了皇阿玛南巡怀柔的大计。
绮罗身份特殊,原就是皇阿玛推行“满汉一家”的最佳人选。皇阿玛圣明,历来以国事为重。既见绮罗有用,就不会再针对绮罗,无故寻绮罗不是。如此待几年我替绮罗上书求进位,也有个依据底气。
“这都是为孝敬皇阿玛,”我打消绮罗最后顾虑:“福晋素来明理,自不会为这个来罚你。”
百善孝为先。一孝遮百法。说实话爷生为皇子,对曹寅这个包衣几番忍让都是为孝敬皇阿玛,敬重琴雅这个嫡妻,屡屡忍耐,亦是如此。
俗话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绮礼弱冠之年就中了进士,文章学问不比至今才是一个举人的曹寅强?不比曹寅更让江南士绅信服?
而曹寅引以为傲的琴棋书画——书画不用说,绮礼少年成名,成就有目共睹,远在曹寅之上;棋也不错,先前在京已小有声名;琴,即便不及曹寅,但有绮罗这个名义上的徒弟在,服众也容易。
再加上绮礼现外放江南,跟绮罗又好,当这个南巡怀柔的差不比曹寅合适?
这事原不是非曹寅不可。而爷答应曹寅所请,根本是因为皇阿玛——皇阿玛偏信曹寅,有意抬举曹寅而已。
琴雅不蠢就该明白,曹寅是皇阿玛心腹,朝廷大臣,所行都是国事,不比围场诺敏小儿女斗气,是她所能管——琴雅再是嫡福晋,也当守“妇人不得干政”的祖宗家法,不得查问绮罗,就此发难。
得我承诺,绮罗终于不哭了,注意也转移到晚饭上。绮罗挟起先前剔的那块鱼肚子送到我嘴边:“贝勒爷,您吃鱼!”
我张口吃了。一块鱼肉放这么久早凉透了。不过干煎鱼跟油炸花生米一般,凉了更香。
……
吃好晚饭,我同绮罗往院里溜达消食一刻,方回书房。
回到自己的天地,我难得地跟绮罗一般放松自己,瘫靠炕上。
从自愧不占理忽然反转出家主威仪,今晚这经历,突兀地跟做梦一样。
真的,我再未曾想到一向信奉求人不如求己地绮罗会以我家法为鉴,自我反省,跟我请罪。
这固然是绮罗自己胆小,畏怯,但也是对我的认可信任——不说绮罗一定相信我会保护她,起码她尝试了跟我讨情,不是吗?
圣人曰:仁者爱人,徒法不足以自行。
绮罗尊儒,这是体到了我对她的“仁爱”,不再是一味的严刑峻法,惟法是从。
绮罗终于对我改观!
苍天可鉴,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