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
崇笙缓缓闭上眼睛。
虽然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但既然已经知道无力改变了。
崇笙的脑中反而没那么紧绷了,她想起了一首无关紧要的诗词。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斑鸠呀,吃了桑葚易醉,就别把桑葚吃进嘴里;女人呀,也别太轻易地沉溺于男女之爱。
为什么呢?
因为男人即便爱上你,抽身也再容易不过;可女人若是爱上男人,就再难解脱难挣离。
这是上学时候学过的课文,当时的崇笙很年轻,不懂这些字句之中到底蕴含着怎样悲伤又不甘的情绪。
时至今日,她也终于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明白了——人心易变,待我如初最难。
所有人都以为,要救下崇笙已经来不及了。
其中包括靳舟。
但就在这时,一阵白光突然亮起,直直地射向刘志的面门。
是江予淮。
这是防身用的强光手电,通过直射人的眼睛,可以让对方出现瞬时失明的症状。
虽然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在危机时刻这也是十分关键的。
刘志毫无防备地感觉到一股刺眼的白光亮起,然后眼中便传来一阵胀痛,视野中只剩下一片模糊泛白。
看不清崇笙,也看不清眼前的靳舟。
他畏畏缩缩地站在原地,下意识地抬手去遮挡眼睛。
江予淮早有准备,顺势夺下了他手中的打火机。
靳舟也紧随其后,她迅速反应找回身体的平衡,变爪为拳,毫不留情地往刘志的脸上面招呼。
接连着几拳下去,便是两道鼻血流了下来。
刘志被打得脑袋发晕,在原地摇摇晃晃地站了一会儿,最后终于支撑不住重重地倒了下去。
意识模糊中,刘志感觉到自己被拉起来,手背在身后。
冰冷的手铐扣紧,也宣告他将会在牢狱中忏悔改过,度过很长一段时间。
刘志有些不甘地看向地上的崇笙,他知道,她醒了。
她那么爱他,会不舍吗?
让他失望的是,崇笙的目光投向那个律师和医生,扫过一拥而上的警察,却始终没有看她一眼。
此后,崇笙的人生里就没有名为刘志的人了。
她会迎来真真正正的重生。
半个月后。
崇笙伤势初愈,在靳舟的帮助下,她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刘志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考察,崇笙与刘志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属实,法院准予离婚。
考虑到刘志存在多种过错情形,法官判决其在参与财产分配的过程中采取少分甚至不分的形式。
这件事到此便告一段落。
是夜,某酒吧。
江予淮穿着白色的衬衫出现在这里时,整个人看起来都与周围火爆热情的氛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这也没办法,毕竟她刚下班。
“小予!这里这里。”
一个身穿吊带超短裙的大波浪美女站在闪烁的灯光中对她挥手。
陆依桐是江予淮的大学室友。
她跳脱活跃,江予淮稳重成熟。
两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一起朝夕相处了八年,可以称得上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即便毕业后陆依桐去了c市最顶尖的私立医院,经常去国外出差。
她们也会定时定点地找时间出来见面聊聊近况。
而此刻。
陆依桐看着江予淮,一字一句地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和那一位前女友又在一起了?”
江予淮摇头。
“没有在一起,或许算是——我在追求她。”
陆依桐更震惊了。
“江同学,你六年前一脚把人家踹了,现在才来挽回,是不是有点太迟了?”
你以为在演电视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