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书只是点了点头,顺着他说:“那倒也是,外人也不知道你们家的情况,只是想当然觉得是养子霸占了公司……那张迎鹤知道张清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吗?”
这话把张淞栩问住了,刚还在上头的张淞栩像是被人按下了暂停,顿了好几秒,他才不确定地开口:“不知道啊……我没问过……大伯明着说开肯定是没有的,不然你们肯定也不会到现在都还觉得佑哥是养子,但是私底下有没有告诉过鹤哥,我就不清楚了……”
“还有件事我有点在意,你大伯母当年是怎么答应领养张清佑的?不要小看女人的第六感,说不定只是看到张清佑的那一刻,你大伯母就已经知道他是私生子了,她怎么会接受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孩被领养回家?”
“嗨,你也知道,鹤哥身体不好,当初大伯母同意领养佑哥,就是因为大伯之前去了趟港城,在那边找了个大师指点,让他领养个命贱的,好像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什么什么的,然后当时就给解释成是河东桥洞下找到的佑哥了,宁可信其有嘛,反正也不是养不起,想着领养佑哥能分走鹤哥身上的灾厄,就顺理成章地领养了佑哥……”
“张清佑脾气可真好,”叶锦书都听笑了,“千辛万苦找到的父亲,不能相认就算了,还得以这样的理由才能进入张家,为了父亲的名声,他沦落到睡桥洞当流浪汉的过去会永远被人提及,即使他现在已经是超凡集团的一把手,外界也只会觉得他是鸠占鹊巢。”
“是啊!所以我听到那些话真的会生气!佑哥真的是最好的大哥!反正不管他是不是我大伯亲生的,他都是我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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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锦书突然有些佩服张清佑,“私生子”本来就是个贬义词,豪门私生子更是,哪怕他是“老大” ,他也只是没过门的野女人生的杂种,他在这个家族永远没有地位可言,养子更次一等。
在家族的长辈看来,先后顺序从来都不重要,是否相爱也并不重要,生在豪门,投了好胎,就应该遵照长辈的意思,出生长大,继承家业,成家生子,再模仿长辈,给后代规划一生。
张清佑被迫加入了这个轮回,他以养子的身份,一路陪跑,并且深知自己终有一日会被舍弃,只是没想到,最后他却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继承战之中拔得头筹,外界的声音他当然能听见,可即使如此,他为了父亲的体面,对自己的身世闭口不谈,如果张淞栩说的都是真的,张清佑对他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但叶锦书可没这么善良,他才回到叶家的时候,叶家的亲戚甚至当着他的面,毫不遮掩地上下打量他,同时装模作样地压低音量,一口一个“杂种”点评着他,他只是听着,然后配合他们表演,假装没有听见。
那时候的叶锦书对叶家的家业有多大还没有概念,自然不理解为什么这群人对他的敌意这么大,他只知道,凭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找到夏语冰真正的死因,也抓不到凶手,但利用叶家一定可以。
其实叶家在他看来也就这点利用价值。
可惜事与愿违,叶家根本就不在乎他的想法,连他的父亲也不例外,没有人在乎夏语冰究竟为什么会死,也或许是叶家本就不希望叶锦书知道背后的真相。
也就是在他对叶家失望的那一刻,他也懒得演了。
这群“家人”总算发现,这个杂种不正常,他违背了父亲的意愿将第一志愿改成了公安大学,并拿着录取通知书向全家宣布,他对继承家业没有任何兴趣,他只想知道夏语冰为什么会死,连这点忙也帮不上的叶家,毫无利用价值。
然后他将与叶家亲戚们初次见面时,那些有关他这个杂种的评价一字不漏地复述出来,并一一给出了回应。从此叶家人再无人敢当面叫他“杂种”,个个避之不及。
毕竟有钱人最怕疯子了,穿鞋的就怕光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