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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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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开冰箱,没有三明治,不过有盒可以加热处理的咖喱,我随手拿颗蕃茄,洗净,切片,然后放在盒子里一起推到微波炉里加热。发明快速食品和微波炉的都是天才,也说不定……都是懒人。

客厅传来稀碎的轻响,我好奇地挪动脑袋,原来是红罗宾正在爬窗!他并没有看到我,动作灵敏,发出的声音也轻,看来是惯犯,我可以告他非法入室哎,但可惜手机落楼上了。他来德雷克庄园干什么?找提姆?我想起贴子上的猜测,关于提姆和红罗宾是一对的猜测,真的假的?

我隐藏在暗处,心想:红罗宾作为一名义警没有理由大晚上来找提姆,所以他们的关系绝对不简单。我没打算和红罗宾叫板,这不重要,我选择安静等待食物。谁知我刚缩回脑袋,微波炉响了,同时一枚圆形的罗宾镖划开空气直接打在了我头原本所在位置后的墙壁上,留下一道浅痕。

我在内心道一句厉害,就去处理微波炉的事了。红罗宾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我,我表示疑惑,“如果你要找捏姆,他在楼上。”

红罗宾似乎愣了愣,他点头,但没有动,一直看我。在我以为是我脸上有东西的时候,他伸手指指我手里捧着的咖喱问:“我能吃吗?”

我:“……”滚,抢我NPC还打算抢我饭是吧?

我看着面前在消费我劳动成果的义警沉思,我怎么就一时心软把食物给他了呢?主要是他刚才那一刻真的和我迷糊状态下好相像,还好冰箱里还有一盒,不然我今晚就叫舍命渡人,到时候给我的坟碑上写:“他活着,民众不至于死。他死了,民众还活着。”开玩笑。

提姆现在应该在楼上睡觉.不是很清楚他的状况。我昨天离家出走,不是,逃离监护人的行为应该翻篇了,不过过还是要向迪克道歉的,迪克对我的好感度是未知,但统没有提示下降,也许……病弱形象好在这点上。

我喝了口从冰箱里搜出来的牛奶,奶腥味算不上太浓。小时候为了阻止我父母给我塞牛奶,我使用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把牛奶带给同学喝,给路边的卜野猫喝,反正自己没喝过几杯。后来这个谎言被拆穿是体检时被确诊为缺钙,那是人生第一次想钻地洞。

不过等长大后却对牛奶没了排斥,人的生命漫长曲折,拥有一些变化为常事。

红罗宾的年龄应该比我真实年龄小,我在网上搜索的信息中有说他二十多的,也有离谱到五十几的。但在我的观察下,最多也是二十出头的样子。他为什么会选择做义警?也会受伤的吧?我不太能理解同事的设定,但却能明日一个少年的英雄梦。

保护弱者,维持正义是一些甘于牺牲之人的初心,我很敬佩,但也无法追于其后,我是个普通人,平凡是我的生活,偶尔逞能做个无名英雄已经是耗尽力气能做的一点小事,而倘若让我成为义警,那我只会下意识地皱眉。

红罗宾进食的方式和提姆有点像,细嚼慢咽。总所周知,两个人若是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那么行为习惯会变得相近。所以问题来了,红罗宾和提姆到底是什么关系?

好奇心害死猫,更何况我好奇的对象之一正在我面前,我很努力地在维持平静,面前的牛肉咖喱都不香了。

似乎是表现得过于明显,红罗宾放下勺子问我:“怎么了吗?”

我们俩熟吗?我把这句话吞回肚子里问:“你和提姆是什么关系?”

红罗宾身上已经没有了最开始的迷糊,他思考了一下回答:“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哦豁,死敌!?

也许是我的表情过于震惊,他又补充一句:“我们俩认识挺久了的。”

哦豁,一生之敌?!

红罗宾可能也觉得有地方不对,他又说:“我想,他是另一个我。”

哦豁,大佬说错了,这不是布鲁斯和蝙蝠侠,这是蝙蝠侠和扭!等等,这句话什么意思。

“嗯。”我应了一声,以极快的速度炫饭,要饿傻了啊!字面意思。

我吃完时,红罗宾也恰好吃完,我就顺手收拾一起丢进厨房垃圾桶里,待我回去时发现红罗宾已经消失了。

他是去找提姆了?还是直接选择离开?

/请选择下列选择作为后续发展<与结局成就有0.7%的联系,请慎重选择>/

[A.偷偷外出]

[B.躺床上睡觉]

啊,这剧情点真的过于紧凑,我扶额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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