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默没回答,沈骄抱起胳膊,绕着他踱步。
“我说,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人小白大夫考虑不是?要是那些人找过来,你一身蛮肉倒是抗揍,他那么个细皮嫩肉的人,能经得起几下?”
成默面无表情,只是身体随着他的步伐转,始终没将后背露出来。
“不用你管,我会保护好他的。”
沈骄抬手蹭着鼻尖,掩住嘴角的窃笑,冷声道:“你要真想他好好的,就别像之前那么乱跑,自己躲严实点比什么都强。”
成默眉头微拧,这话之前沈骄不是已经说过了么?这次来就为了再说一遍?
虽有疑惑,但他只想尽快打发走对方,当即点头答应:“好。”
白予乐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多,圾着毛绒拖鞋穿过厨房,日光大盛,照得满室亮堂堂。
他中途其实醒过一次,模糊记得跟成默说了有人来送货的事,于是又睡了过去。
超市里该补的货都补上了,白予乐见成默背着自己坐在门外面,锤着后背磨蹭过去:“大哥,你那床睡得我腰酸背痛的,你睡的时候也不舒服吗?”
成默低着头回答:“有点。”
“那你不跟我说?”白予乐跨出门,俯身看他坐外面在干嘛,才发现雪球被连窝端出来了,就躺在成默双腿中间,看见白予乐来,细声细气叫了一声。
“大哥,你怎么把它弄出来了?”白予乐蹲下来摸了摸雪球。
成默双肘搭着膝盖,依然是低着头回答:“今天太阳好,让它也晒晒。”
白予乐左看右看,问:“小卷儿呢?”
“出去玩了。”成默还是低着头。
怪哉,昨天跟个狙击手似的随时瞄着自己,今天怎么看着不看——躲躲闪闪的,更像是不敢看。
小卷儿翻垃圾桶里的火腿肠皮被抓包时,也是这样,压根不敢跟自己对眼神。
白予乐回头忘了一眼,地上没有东西打碎的痕迹,甚至比平时还要整齐干净。
“大哥,你病还没好,我就让你一个人看店,肯定累坏了是不是?”
白予乐伸手摇了摇成默的膝盖,小声道歉:“对不起嘛,我早上真的太困了,像吃了蒙汗药一样醒不过来。”
“不是的,小白,我不累。”成默盯着膝盖上那只让阳光照得雪白的手,五根手指细细长长,指甲剪得圆润,粉亮健康。
人类之所以能在进化中走在前列,正是因为比绝大多数动物多了一根大拇指。
“那是为什么?你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白予乐搭在他膝头的大拇指无意识摩挲着,成默垂着眼帘,瞳孔掩在睫毛的阴影里。
“小白。”成默下定了决心,抬眼道,“如果我是妖怪,你会怕我吗?”
白予乐隐秘地做了两个深呼吸,将“你是神经病我也没怕你啊”咽下去,才挤出笑容道:“大哥你……你怎么会是妖怪呢?”
“你看。”成默从兜里掏出一张卡片,递给白予乐,“狗只能活到二十岁。”
那是一张身份证,白予乐翻到正面,照片印着一个更年轻些的成默,旁边跟着身份信息。成默是北方人,但户籍所属市的名字白予乐没听过,应该是一个不大出名的小城市。
“我已经二十九岁了,还没死,应该是成了精。”成默长叹一声,“难怪我样子像人,原来我是一只狗妖。”
白予乐愣了将近三分钟都没说话。
“小白,你怕吗?”
白予乐回过神来,站起身做扩胸运动,悠悠道:“大哥,你明天想当什么?”
成默仰起头:“嗯?”
“你看啊,你昨天当的动物,今天当的妖怪。”白予乐拍拍他的肩膀,满脸诚恳,“我建议你明天可以当神仙。”
“小白,我没跟你开玩笑。”成默站起身,压低声音道:“我真的是狗妖。”
“行行行,你是狗妖,我还狗天师呢。”白予乐单手叉起腰,歪头道:“知道狗天师干嘛的吗?”
“干嘛的?”
白予乐两根手指头比作剪刀状,隔空指着他□□,倏然合拢。
“专门阉狗妖的。”
成默双腿猛地一并,因脚下有猫窝,只能作内八。白予乐见他满面悸色,再也憋不住,大笑着晃进柜台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