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不过我可不会嫁给乞丐,你长大以后不是乞丐了,我就嫁给你。”她说这话时眼底闪着泪光。
“嗯,我们拉钩。”
万俟旻重重点头,伸出小手拇指,钩过新彩霞的小拇指,两人一起唱道:“小手勾勾,一百年不许变......
树影婆娑,斑斑驳驳地落在两人身上。他听到微风里送来了几句轻轻的祝福,那是林间小雀的呢喃,还有调皮小鹿的戏言。
老乞丐死后,万俟旻没有继续留在贾慈村的理由了。
他流浪去了柜山,遇到了一只狸力。他觉得那只狸力比他还要可怜,便收养了它,算做一个伴儿吧。
孤独往往是弱势的象征,尽管乞丐的身份已经注定不可能抬头活着,但有个伙伴,至少在别人眼里不孤独了。
后来,新彩霞出嫁了。
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新家大火,官府说是因为天干地燥,煤油灯芯未灭透,夜半引燃了屋中木屑。
衙役们把新巧毅焦黑的尸体抬出来时,他混在人群里看到了躲在墙角处的新威,他手里拿着的东西在日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是一把银白发梳。
万俟旻识得那物。他见过新彩霞有时盯着它发呆,有时把它狠命砸地上,再心痛地捡起来,小心翼翼地擦去灰土,用一块红布包起来,藏好。
郁善洲听完他的讲述,沉默了良久。
“新彩霞是不是总是称呼你‘小旻儿’?我以后也这样叫你行吗?”
“......我只是看着年纪比较小,实际上活了多久我也不清楚,可能已经比你大了。”万俟旻面无表情道。
“哦,是吗?可是,不知道是谁前几天在我怀里哭得不能自已,”郁善洲撩起自己的一片衣袖,伸到万俟旻眼前,笑道,“自己看看,还有盐渍残留呢。”
万俟旻挥手拂去,目不斜视地往前极走,似受了极大地委屈道:“随便你怎么称呼。”
“哈哈,小旻儿,别走那么快嘛,不累吗?我很累的,我身上还有伤呢”
万俟旻无处可去,人间也已无任何留恋。
老乞丐爷爷对他说过无数次一定要活下去,但没有告诉他为什么活着。
他与新彩霞最后一次见面时,对方脸色苍白,额头面颊上都是青紫伤痕。她苦笑着对他说,要记着曾经的诺言,一定要长大。她会等他。
可那晚,新彩霞化成漫天金粉,彻底消失在他的面前。
上凤华山,不是他的选择,他本来就没有任何选择。
于凤华收了万俟旻为第四弟子后,便回了凤华山。
凤华山是一座灵山——于凤华说这是一座灵山,但确实与普通青山没什么区别。
有树有水,有花有菜,有走兽,也有飞鸟,总之,这是一座充满生机的山。或许,这些就是于凤华说的灵气。
当年于凤华带着郁善洲到处漂泊,不只是除妖,还是为了找一处灵气丰沛的地方定居,开山收徒,将他的本事传承下去。
郁善洲问他,为什么不去南方找,南方山灵水秀,灵山肯定比北方多。
于凤华苦笑道:“那咱们也得抢得过人家呀。”
那时郁善洲还没有见识过南山四大派,不知道南方修真门派已经发展的颇具规格。
南方的灵山基本上都被圈过地盘,想要自立一个新门派,占座灵山,无异于在老虎口中抢食。而且有那四大派,外来散户基本上都是想着通过入山考核拜入各大门派,哪里还有再另立山头的必要。
但于凤华不一样。
他年轻时是某个门派的教习宗师,不知什么原因就离开了门派,而且一心想着要自立山头。
他把目光放到了北方。北方少山,很多山都是枯山,不但荒芜,而且妖兽纵横,危险异常。
好不容易找到了这座凤华山,于凤华高兴地日夜赶工,花光全部积蓄盖了一座空有一副华丽外表,内里毫无装饰的宫殿,并定制了一面三尺长的金丝楠木匾悬于门楣。
那块匾边缘浮雕龙飞凤舞,匾面髹朱漆,正中[凤华宫]三字堑刻填金,撇捺如刀斧劈凿。每到天气晴朗的正午,阳光打在上面,那面鎏金牌匾就会光芒四射,晃瞎人眼。
万俟旻被安排在了与郁善洲住处紧邻的院子里。
那院子有个很俗的名字,叫做[安乐居],也不知道是谁取得......郁善洲取得,他指着那块写有[安乐居]三个大字的牌匾,笑嘻嘻地问万俟旻这个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温馨很有水平。
万俟旻无欲无求地看了一眼那面牌子,不想搭理他。
还好很快对方就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跑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凤华山上除了有座凤华宫,还有五座院子和一座规模不大的食堂。
这些屋子都是靠师徒两人捉妖得来的报酬修建的,断断续续花费了两年多时间才建成。于凤华本来就只打算收四、五个徒弟,就只盖好了五座。
他决定把光大门楣的事情留到下一任,让自己的徒弟去继续闯荡吧,他若能活到那个时候,就在凤华山依旧做个教习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