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他此时正埋头苦吃,一点儿也没注意到此时周遭的人群的注意力皆是往一个方向而去,那个方向正缓缓走来一名身姿婀娜的年轻女子,女子容貌艳丽,妆面精致,举手投足尽是风情,一阵香风拂过,她在众人的注视下径直往王朝曦所在的桌子而去。
“公子…”
女子笑容妩媚,绕到王朝曦身后,抬手便要抚上他的肩膀,只是她的纤纤细指正要落下之时,却见眼前一双沾着油渍的筷子不知何时伸了过来,愣是将她的手指夹住,动弹不了一分。
“动手动脚的做什么?”王朝曦哪里不知道有人靠近,原本不想理会,奈何人家直接上手了。
女子的手被筷子弄脏了,倒也不恼,抽回手缓缓拿出帕子擦干净,笑着不紧不慢地道:“公子这等容貌气质,本便该众星捧月,埋没在这等市井巷子实在太可惜了些。奴家观察公子多日,知晓公子时常出入一些奢贵场所,而其中的花费,皆是由一个小姑娘所出,只是那李家丫头自小形单影只,就算偶然得财又能挥霍多久?公子何不离了那丫头,另寻出路?”
“什么出路?”王朝曦换了双新筷子,重新吃起了馄饨。
“公子初来乍到有所不知,奴家在这扬州城中也算有些门路,城中十分出名的春风楼与南风馆皆是奴家一手经营而起,奴家也因此认识了不少贵人小姐,若是公子有意,凭借公子这样万中无一的容貌,保管多的是贵妇小姐喜欢。”
女子听王朝曦问起,便知这事儿是有了着落,笑容满面地介绍了起来,“公子若是进了我那南风馆,必然能成为馆里的头牌,到时候公子只需对人笑上一笑,再说两句讨喜的话,荣华富贵可谓是手到擒来啊,哪里还需要跟着那个小丫头天天吃馄饨?”
她话中提到的春风楼乃扬州城有名的风月场所,招待的是男客,至于南风馆,则是专门招揽女客的,里面尽是模样出挑、说话好听的年轻男子,且不管是春风楼还是南风馆,在扬州城中都极负盛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名女子人称晚媚,刚好是这两处烟柳之地的老板娘,在李朔月带着王朝曦出门吃饭时,她便注意到王朝曦了,像王朝曦这般惊艳的容貌气质,她可是头一回见,指不定多少贵人喜欢,因而多日前便想招揽他进南风馆,奈何王朝曦整日与李朔月同进同出,她不好下手,如今好不容易李朔月走了,留王朝曦一人,她又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虽说世上模样好的男子大多不愿意以色侍人,但若是遇上家境贫困的,各种威逼利诱之后少有不屈从的,在晚媚看来,王朝曦跟着李朔月住在村子里一个破小院里,虽然买了些贵重的衣裳,整日吃喝,但那小丫头能有几个钱,挥霍一段日子便没了吧?到时候可不就是要过苦日子了么?
只不过,姿容出色之人,不管男女,若是能享受富贵荣华,又如何受得了过苦日子呢?
故而晚媚此行可是有着十足的把握,她就不信凭她这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不了王朝曦,更何况,她还有其他的手段。
“可我天生就不爱笑。”王朝曦的关注点极为奇怪,不紧不慢地吃着馄饨,闻言俊眉一挑,模糊不清地说了一句。
他确实很少笑,与李朔月有些相似的是,他面对许多事都是淡淡的。
“不爱笑也不打紧。”
晚媚一笑,倾身靠近,顿时甜腻动人的香风溢出,她声音轻柔、充满诱惑地道:“也有许多贵妇小姐欢喜清冷类型的,到时公子只管按奴家制定的方法去做,其他的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