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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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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今天第二次见面,他第二次说这个一模一样的话。

我没说话,倒不是为了装酷,我的目光落在地上洒落一地的面条,心想着一句话,小子你可懂点事。

他好像是懂我的意思了,他说:“你稍等一会。”

他一把拉着我,进了面馆,我才反应过来手被抓着,我正要甩开他的手,他先一步放开了。

很快的,我手里多了一份煮好的面。

我走出去好远了,那男生又追了上来,没拦着我的去路,到也让我不好继续往前走。

他的笑容很干净,看我的眼神也很温柔,那一瞬间,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我这样想:“万娟肯定不会喜欢他的。”

我很笃定,他望着我的那抹温柔的眼神,是装出来的。

男生说:“我送你回学校好不好,你手机号码是多少。”

我望了他一眼,有几秒时间,我说:“138-3838-438。”我越过他身边走了。

他没继续追来,他很识趣,知道我是敷衍他的。

两天后,那男生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我的手机号码,还约我出去。

我想了想打算去见他一面。

见到他人的时候,是在学校的校门口,他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衣,没有穿外套,略显单薄的身子依靠着墙。

我走向他,我很直接说:“我有男朋友。”

“林诗琪。”他说,“我喜欢那天你喊我‘冤家’。”

“我是说‘冤家’‘路窄’。”我叹息一口气。

“我知道你男朋友,我也见过他。你对我不用表现出防备,那天你说我是你的冤家,我很喜欢这个称呼。”

“......”

“我叫周琦。”他往我手里塞了个小盒子,转身走了。

平心而说,其实我不讨厌他。

我走回宿舍的时候,左手食指上多了一个小戒指,我觉得这样很好看。

宿舍,万娟没在看小说,她见到了我,我抬起左手冲她晃了晃,她看到了食指上的戒指,她问我:“说吧,跟小宝去约会了?”

“并没有,这不是林梧送的。”我说,“好看吗?”

“你买的?”

我跟万娟讲了事情的经过,她拉着我到了宿舍外,看着我,眼神特严肃的那种,她说:“诗琪,这样很危险。”

这次,万娟没有喊我十七,而是如同以前一样喊我诗琪。

我知道万娟对林梧的感官一直都很好,她不想我与林梧分手。

但是,万娟的担心是多余的。

我不会喜欢周琦的,倒不是说为了林梧。

我不讨厌周琦,也不代表我就喜欢他,如同我并不讨厌林梧一样。

我给周琦打了一个电话,请他吃饭,其实就是吃了一碗米线。还是按照我的口味来请的,我也顺便吃了一碗。

“你不用这样破费。”他说。

我头都不抬一下,朝他晃了晃左手,我说:“那这东西还你。”

“那戒指可不值这碗米线的钱。”他唏嘘道。

没错,戒指只是一个塑料戒指,顶多两元钱的小孩玩意。

毕竟,要真是贵重的东西,我也不敢要。我很真诚:“戒指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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