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桂花开得艳艳,这是京都秋天里最好的时节。萧祁瑾本来是坐在侯府里喝老朋友的新酒,听他府里养的府妓拿着拍板唱曲儿。一转头,却不由得愣了。
他这位老朋友腰间别着白玉箫,似乎酒喝多了,半眯着眼睛靠在他对面一张美人榻里,懒洋洋地一圈圈转玩着手里的手串子,那串子是炼银打的,素白一圈笼着他纤长的手腕,唯独一点颜色夺目,是最中间镶着一颗价值连城的海棠色东珠,将他眉眼衬得都娇艳。
他认识陆寻英两年,每回看他都觉惹眼。每回看他都想,苦寒凄烈的西北怎么养得出这样人物。他未来得及回神,陆寻英忽然探过身子喊他,声音又软又轻,羽毛似的。
“殿下,醒醒。”
萧祁瑾不语,陆寻英就将纤白如绸缎一样的手腕子扬起来在他面前晃,海棠东珠也跟着摇动不止,萧祁瑾这才猛醒过来。
“我失仪了。”他端起酒杯,“给小侯爷罚一杯。”
陆寻英得了这话,猫儿似地笑,又靠回去,“殿下,咱俩交的久,自在些也就罢了。只是想什么呢,这么好,出了神,给我也想想。”
萧祁瑾又让他仪态勾了魂去,不知觉把心里的话和盘托出,“只是想,西北狂沙烈风,怎么就养出你这样一个尤……咳,人物。”
陆寻英笑笑,不以为意,“西北不养人,京都里才养人。往日西北舞刀弄枪有甚么趣儿,入京都两年,这身子养得愈发娇贵,成日里懒懒的,只想寻欢作乐。可巧我日前得了一个好东西……”
他说到这儿,对着廊下招招手,“乌夜啼,来。”
朱红的廊沿儿下,有什么东西振翅飞来,是只鸟,萧祁瑾认不出种来,只知道不是宫里府里常养的鹦鹉,大得很,一身玉管似的白毛,只有眉头有道黑,金眼睛,性子跟陆寻英一样,没人招惹,看着就又软又温顺,飞来时喙里衔着张粉香味儿的帕子。落下了也不怕人,就在梨花大案上踱了两步,将脑袋往主人手里头蹭。
“乖。”陆寻英夸它,又让它抬起爪来握手,皱皱眉头,“爪尖儿该磨了,抓得疼。”
这之后他才向萧祁瑾又探过身子去,好像要说什么,但没能说完,因为外头突然跑进来一个人,一大堆小随侍,在后头追。但愣是给他跑到两人面前才停下。
细细一看,这人容颜也端方好看,身上穿得不俗,要不是这幅慌里慌张的样子,倒是难得玉璧般的君子风,只比陆寻英少些艳丽,少些轻飘飘的淡定和逗引。而且,他这时候衣裳也跑散了,鬓边微微的汗湿。
陆寻英一看他就笑了,“许大郎,许华严,你也是挂名的书礼君子,怎么就慌成这个样子。现在你也看见了,我这里不是旁的人,招待的是殿下。冲撞了殿下,今晚可要罚的。”
这叫许华严的人并没管他调拨,因为他扶着膝,气儿尚且还没喘匀,傍边有眼力见儿的给倒了杯茶灌下去了,他才起身整衣,第一句话是。
“小侯爷,怕有个坏事。”
“嗯?”陆寻英不以为意。
“你今日莫要上街去了,西北的姬暮野,入京述职了。”
“姬暮野是谁?”“他来了,所以呢?”
萧祁瑾和陆寻英,两个人的问题是同一个时刻出来的。萧祁瑾转过头去看,陆寻英在笑。
亏的萧祁瑾地位尊贵,许华严先答了他的问题,“殿下是前一年回的京里,有所不知,此人每次入京必要惹事生非的,这几日小侯爷身上不爽快,不见他也罢了。”
“还有这么个人?”萧祁瑾来了兴趣——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跟陆寻英结仇,不过许华严看去心有余悸,
“殿下有所不知,那小子邪性着呢,当年只有十四岁,席上怀里藏刀,一把怀刀险些把咱的陆小侯爷开了膛!”
这个形容吓着了萧祁瑾,他一下子哑口无言了,陆寻英却笑眯眯地继续给他俩倒茶喝,“也别把我说得那么软柿子似的。”
“好,好。”许华严安抚他,接着往下讲,“咱们小侯爷呢,当年十六,少年英杰,也不是个好相与的。他把那小子的右膀子整个儿卸了下来!”
萧祁瑾更害怕了,手里的杯子都捏不住了,过会儿才勉强喝了口压惊,追问,“什么过节,我怎么不知道。”陆寻英把玩串子的动作停了,那海棠色的东珠正凝在他指尖下,宛如一滴花瓣。
“小事。”他接过了许华严的话,轻声说,“当年他老子提兵深入敌军腹地,让人家包了饺子。他老子发信,不过我父帅没去救得。他父兄都在这场仗里战死,从此就恨上了我家。”
往大了看,这算是杀父杀兄的大仇,竟然就让他这么轻飘飘说出来,萧祁瑾的眼睛都瞪圆了。
不过,陆寻英依然云淡风轻,“打仗么,总不是意气用事,不能因为他家要救,就白白送我军的命。”他自私的理直气壮,但又带点天真娇纵,让人说不出什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