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芝华看着满地标有“Orijen”的猫粮袋,一个头两个大。角落里还藏了一个快递盒,被淹没在众多纸箱中。
“这个是......”孟芝华把最后一个快递拆了出来,“加绒手套?你买这个干什么?”
沈勘从猫粮袋里抬起头来,不大有底气地回答,“手套还能干什么?当然是戴啊。”
“你会戴?”孟女士挑了挑眉,质疑道,“前年我给你买的那副纯羊毛的别说戴了,连见都没见你拿出来过。我记得你说什么来着......哦,戴着有静电。怎么?你是浑身长聚酯纤维还是灭霸转世啊?”
“今非昔比了行不?”沈勘双手合十,佯装虔诚地打断亲妈吐槽,“耶和华在上,我此番必物尽其用......”
孟芝华信奉基督教,生怕自家傻儿子说出什么亵渎神灵的话来,给了他一爆栗,“行了行了,不许再说了!”
沈勘笑了笑,从孟女士手里拿过那副手套。他脸上的伤已经不用裹上纱布,改贴创可贴了,颜色接近肉色,又被额前的碎发盖住,不仔细看还真不大容易发现。现在他一转头,孟芝华才看清他眼角有伤。
“你脸怎么了?”
“擦破了点皮,”沈勘说,“不碍事儿。”
闻言,孟芝华叹了口气,没再管了。
吃完晚饭,沈勘回到房间,打开了那天在厨房偷拍盛郁的照片。
很随意的角度,架不住盛郁身上散发的“田螺姑娘”的气质,透过窗棂的自然光自下而上地打在脸上,全靠颜值顶着,竟也意外的柔和。
反差么?好像确实有点儿。
他其实不大会拍照,但在艺术上颇具造诣——指小学在少年宫学过两年素描。当时孟女士美其名曰陶冶情操,实际是费尽心思想让聒噪的儿子转性。
沈勘脑子是好,就是静不下心,后来吃了药记忆力也退化了,但这项技能就像刻在了DNA里,抬笔自然而然就知道该怎么画。
不得不说,孟女士的改造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至少沈勘能在画画的时候安静不少,这让亲妈十分欣慰。
因为药的副作用,沈勘已经很多年没拿起过画笔了。但看到盛郁的脸,他脑海里又一遍遍闪过少年打球的样子,也是这样的光源打在身上,不过没有那么柔和,却也不刺眼,是伸出手就能摸到的那种光。
他想真正触碰到那束光。
这种需求感很奇妙。毕竟沈少爷一直过的是浑浑噩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鲜少会有对某样东西这样执着,还是这种虚妄又抽象的东西。
手机里放着纯音乐,沈勘难得静下心来,划分好比例,炭笔在纸上流畅地滑动,笔触大条却精准,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人脸的轮廓。
啧。
果然还是有距离的。
沈勘握着笔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即便知道是向下补光,但线条和明暗关系还是让他踌躇不前,怎么都做不到差强人意。
他扔下炭笔,有些泄气地仰卧在软椅上,点了根烟在案前抽了起来。
“哥,方便么?我进来了啊。”沈募按下门把手,自说自话地进屋。浓重的烟味让她忍不住皱了皱鼻子,挥着手试图将烟雾驱散。
沈勘见状捻灭了烟头,不悦地问道,“什么事?”
“日月神刀给勇者安回去了,”沈募指了指正对着二人的手办柜,伸出一只手做出讨要状,“我小说呢?”
“放学校了,没带。”沈勘还是坐着的姿势,越过书桌打开窗户通风。
“什么!”小姑娘发出一声惊叫,随即脸一红,压低声音说,“这等仙品居然带到学校?你怎么敢的?”
“弄混了就带去了,”沈勘烦躁地挠挠头,“下回保证给你带回来。”
“下回?两周?”沈募撇了撇嘴,“黄花菜都凉了。”
“那你要怎么样?”沈勘挑眉看着她问。
“唔......”小姑娘歪着脑袋沉思,笑嘻嘻地说,“那就再帮我养两周男人吧。”
沈勘翻了个白眼,很难不怀疑她此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便他拿出了那本小说,沈募也能各种挑刺找茬,最后结果还得是帮她养男人。
风吹动案桌上的纸张,“哗啦啦”地响,立马吸引了沈募的注意力。
“你在画画?”沈募拿起那张半成品从,仔细端详,“画得真可以啊,有那么一点儿久久的神韵。”
“久久?为什么都这么叫,难不成白痴哥的隐藏身份是鸭?”沈勘听了她的话先是略微吃惊,然后轻微扬唇一笑。
以往小姑娘要听到人这么诋毁自家纸片老公,得跟人拼命。但今天却一反常态,不光不生气,还嘿嘿地笑。
“周年庆有个同人大赛,交作业能掉落丰厚钻石!我们沈家的女人,不能认输!”
沈募单方面决定不用他哥养电子男友,改画同人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