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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凌晨一点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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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宵的房间是几个人房间里最好最大的,房间里极简主义,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除了装满了运动鞋的鞋柜,立宵打开衣柜,一柜子春夏秋冬的衣服,屋子瞬间满了起来。

“曙儿,穿我睡衣吧,我有一身今年买的新的,我妈买的,除了有点丑,哪里都好。”

“不用了。”迟曙看了一眼,下意识拒绝。

“你要裸奔?”

“我身上这身衣服见不得人?”

两人对视一会儿,立宵败下阵来,“行,你乐意就行。”

“那你洗澡吗?”

“洗吧,洗澡间在哪里?”

”那迟少爷愿不愿意屈尊用一下我的毛巾呢?“

“可以,呈上来吧。“

立宵笑了笑,给他拿了一个新毛巾。

迟曙洗完澡的时候发现自己放在洗漱台上的衣服不见了,只剩下一套新睡衣和他自己带来的内裤,迟曙叹了口气,把衣服穿上了。

这衣服是真的难看,蓝色的,后面印着两头猪,一头戴着墨镜穿着西装,另一头一脸半是谄媚半是嫉恨地看着那头墨镜猪,关键这衣服过分臃肿,穿上之后饶是迟曙都有点像熊,迟曙叹了口气,出了浴室回房间,正好跟立宵门口的立晚对上,立晚顿了一下,像是没看出来这人是谁,“哥,你同学穿这衣服可比你能看多了。”

“什么我同学,叫迟哥。”立宵叼着棒棒糖从屋里出来,靠在门沿上,看着迟曙乐,“好看,确实好看,我妈说我穿着像企鹅,你好点儿,穿着像熊猫。”

迟曙懒得跟他多说,直接进屋了,“我衣服呢?”

“我们俩儿的衣服今天烤火蹭的全是灰,我都给扔洗衣机里了。”

“你可真勤勤。”迟曙一言难尽地穿着睡衣进了被窝。

“所以你来是干什么?”立宵的目光收回来落到站在门口往里面瞥的立晚身上,毫不客气关上了门。

立晚压低了声音,“哥,你同学好帅啊,他竟然能驾驭寸头唉,学校追他的人多吗?”

立宵也压低了声音,“学校没人追他。”

“为什么?”立晚十分惊讶,“你们学校帅哥很多吗?”

“一个学校只能有一个校草,那就是你哥我。”立宵朝她晃了晃棒棒糖棍儿,立晚翻了个白眼。

“你别打他主意,他不近女色。”

立晚闻言怔愣,不知读出了什么意思,连道三声可惜,转身回房间了。

迟曙正在低头跟刘宇潮发消息,刘宇潮给他发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图,迟曙给他回了一个宇宙友好手势,刘宇潮又给他发了一大袋炮,都是迟曙一只心痒想玩的,‘给哥留几个。’

刘宇潮回了一个贱兮兮的表情包,之后又发了一张图,是一个打着的火机,‘曙儿,拿出求人的态度,叫声哥来听。’

迟曙还没来得及回,手机上边凑上来一颗脑袋,立宵按着语音键,发了声哥。

立宵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含着棒棒糖,嗓子黏腻,这声哥喊得多少有些暧昧,迟曙一把推开他的脑门,刘宇潮的视频电话已经打过来了。

迟曙直接接了,朝立宵比了个嘘的手势,立宵听话地远离了镜头。

“曙曙曙,你太不厚道,放了我的鸽子去跟立宵过年,亏我给你备了这麽多好吃的等你来,立宵人呢?”刘宇潮的眼睛透过屏幕四处扫射。

“靠,这小子耳朵这么精吗?”立宵惊了一下,迟曙直接打开后置摄像头,对准了立宵的脸,立宵立马朝镜头比耶,还带着一个宇宙无敌大笑脸。

“靠靠靠!你们两个竟然还同床共枕,怎么着,今晚还要共赴巫山不成!”

立宵抬头看着迟曙笑,想跟他对个视线整蛊刘宇潮,结果发现迟曙耳朵红了,立宵愣了一下,直接拿过了手机,比着两床被子,又转向两个枕头,“这算是同床共枕?”

原本装出一脸委屈的刘宇潮瞬间收回表情,“我开个玩笑,宵哥。”

迟曙拿回手机,看着立宵的表情,玩笑似的道:“我们宵儿清清白白,名声算是被你糟蹋了。”

刘宇潮那边传来烟花声,手机画面颠簸起来,“行了行了,我不打扰你们了,我要去陪刘女士放烟花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曙儿?”

“嗯?”

“你想看烟花吗?”

夜里一点,立宵带着迟曙上了山,山上雪化得慢,白茫茫一片,村子里比不上城里,很静,不怎么见放烟花的,倒是有几个老一辈的在门口烧了一个大木头疙瘩,围着几个人女长子短地聊天。

迟曙猫着腰跟在立宵后边儿,活像个做贼的,山路曲折,雪都是新雪,一脚一个清晰的脚印,深深浅浅一个接一个的连成一长条。

终于,在走了有十分钟后,立宵停了下来,迟曙在他身后立定,只看得见底下高矮不齐的房屋化作魔方大小,覆了一层洁白。

“怎么还真有草房子?”迟曙指着一处偏僻的房子,那里与别的地方格格不入,没有二楼,房子是滑坡式的,似乎只要一阵风,就能够让门口的人罩个满头白。

“那是我太奶住的地方,那个房子有很久的历史了,是个纯正的土屋子,屋子的墙上会有花蜘蛛营巢,棉花似的网,捏了网,花蜘蛛的肚子可以直接吃,听老一辈子的人说,可以治病。“

迟曙笑了笑,“老一辈的人太迷信,可是有些迷信也真的让人无力反驳。”

“我爸似乎是不怎么信的,他更相信医生的药方。”

“那你信吗?”迟曙看他。

“不信,怎么,你信?”立宵朝他挑眉,“没想到你竟然信这个,你怎么也该信科学吧。”

“我不信这个,也不太信科学。”

“为什么不信。”

“不信迷信是因为小时候我妈信这个,吃了点苦头。“

“当时我高烧几天不退,吃了很久的药完全没用,眼看着要烧成一个傻子,我妈找了一个当地的会土方的老婆子,给了她两百块。”迟曙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她住的土屋,屋里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尘土飞扬,下雨了进去能踩成泥地,那个人直接拿着一把刀割开了我的手指,然后挤出来了肉油,直接给割了。”

立宵惊呆了,下意识看着他的手,“我去?你当时就没想着跑?”

迟曙看了他一眼,“三个成年人按着你的手,你跑个试试,再说,当时我妈按着我的头,要不是她被吓住了松了手,我说不定都看不到。“

“然后呢,那个老婆子听着不像医生,她收了你们两百块,然后割了你的手指?”

“没有,何止这样,当时血一直流,她直接从地上捏了一把土,按在我手指上。“

立宵’嘶‘了一声,觉得手指泛起了疼痛。

“我觉得稀奇,是因为后来我真的退烧了,不知道是烧到了一定程度该退了,还是真的起了作用。”

“两百块钱挨一刀,你觉得值吗?”

“不知道,真说值的话,买了我妈的心安,她那几天一直守着我,瘦了不少,不管那个偏方治不治,至少最后好了。”天下起了雪,势头很小,像吹散的蒲公英,飘飘扬扬。

“我现在唯一还有印象的,就是她握着我的手的时候,我有一瞬间觉得,好像一种长刺的藤草缠绕住了我的手,它顺着刺的方向摩擦,不会受伤,只是一种粗糙的疼。”

“之后发烧还找过她吗?”

迟曙笑了笑,“后来我哥回来听了这事,发了好大一通火,之后再也没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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