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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篮球赛,男生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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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是所有男生最爱的一项活动,没有之一。运(控)球是基本功,需要扎扎实实去练,脚踏实地来不得半点虚浮。灵活的传球控球体现了一个团队的精神,一支球队不是一个人的球队,只有五个人在场上默契配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争抢、拼搏、永不放弃!不到最后一刻,一切都有可能。投球得分的瞬间你会增强自信;抢断盖帽你会自豪,会有一种成就感,彰显一个男孩子的野性;一个漂亮的三步上篮、或大力扣球,总会吸引起女生的目光和欢呼,令人心潮澎湃。

中专校园篮球场上矫健的身影,永远是那些女生目光关注的焦点和夜半入眠后的梦想。

女生呢,则更重于当好一个观众,为心仪的男生祈祷、加油。她们或许自己不喜欢上场打球,也或许不太如男生那样狂迷电视里的篮球明星,但一定会关注身边男生在球场上的表演。她会停留在他们阳光下裸露的雄健的躯体上,沉迷于他们雄性荷尔蒙的汗水中,会为他们的胜利而高兴、欢呼甚至忘乎所以,也会因为他们的失败而黯然神伤!

劳二班的篮球队有一支忠实的啦啦队,队长是那个长发及腰的女孩谷梦娴,只要男篮上场,无论是拉练还是比赛,她都会带一帮姐妹来捧场。

女生排球赛后,迎来了学校男子篮球赛。此时三年级学生已奔赴实习单位实习,有的回家乡单位,有的早出晚归在星城单位实习,自然无法组队参赛。校篮球赛只剩下一二年级8支队,分别是一年级劳一班、劳二班、工一班、工二班;二年级的劳六班、劳七班、劳八班、劳九班。其中劳七班、劳八班分别是上届校运会篮球项目亚军和季军,冠军劳三班已经去实习,劳二班失去了一个劲敌。赛制按照惯例采取单循环赛,胜负场相同的比小分定输赢。

班主任瞿老师自然担任教练,王浩是队长,队员有李珺、陈光耀、侯永刚、刘刚、甄亦凡、程秋、高志扬、罗辉煌、付文清等人,队伍也算齐全。首发阵容为:中锋刘刚、前锋陈光耀和高志扬、后卫王浩和李珺;二队中锋罗辉煌、前锋甄亦凡和方园、后卫程秋和侯永刚;付文清、赖彦昌等为替补随时待令。看看眼前这支看起来还比较齐整的球队,瞿老师也有点小自豪,一个学期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劲,到底还是打造出一支场子上还算过得去的球队。他不禁想起了当初第一学期和体育老师一起挑选学生成立篮球队的情形。

那是他接受劳二班第二周的体育课上,他和体育老师一起组建劳二班男女子篮球队。体育老师整列队形,待大家站好队后发令:“初中参加校篮球队的队员出列”,结果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校队候补队员出列”,男生王浩站了出来,女生皇甫静雯站了出来;“初中班级篮球队队员出列”男生刘刚、程秋、甄亦凡、李珺、高志扬出列,女生严琦和王曼瑶站了出来。看着站在面前的6名男生和3名女生,两个老师有点失望,男生还好,勉强可以组一支队,女生一支队伍都拉不起来。不过也能够理解,这些尖子生初中肯定将更多的时间花费在了学习上,体育锻炼自然就少了。

两节体育课,老师先后训练大家运球、定点投篮、三步跨上篮等基本动作,又教男生起跑助跳摸篮板测试弹跳力。几番重复训练,最后“矮个子里面拔高个子”,初步定下了篮球队。男队队员有王浩、刘刚、陈光耀、李珺、高志扬、程秋、甄亦凡、侯永刚、罗辉煌等人,女队队员是皇甫静雯、严琦、王曼瑶、欧阳书雁、叶冬梅等人。

开始训练自然闹了一些笑话,不少男队员的三步上篮不太标准,不但姿势不够优美,还往往遇到有人防守时慌神,也不管不顾两步还是四步五步顺手就上篮。至于女生就更好笑,欧阳、叶冬梅敢争敢抢动作猛,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可毕竟以前接触篮球少,基本功略等于无,有时球抢到手里抱起篮球满场跑,经常性跑了几步才反应过来停下脚步拍球,至于双手拍球、二次甚至三次运球的女生就更多了。好在这帮学生还是肯下功夫练,早课前和晚饭后基本上都在球场自发练球,也有一些当初没有选上队员的同学或许觉得好玩或许后面觉醒了“天赋”,也有的纯粹是受室友的影响,反正闲也是闲着还无聊,也就一起到球场上练球。实习班主任瞿老师也经常和大家“战斗”在球场上。半个多学期过去,很多队员尤其是男生球技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可惜的是甄亦凡球技没有见涨,他的心思依然在文字上,篮球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之一,跟早上锻炼一样。他不像其他队员一般都在球场上,大多时间还是在文学社和阅览室里做他的“文学梦”。只有大家集训时才一起练球,慢慢地也就失去了主力位置流落到了二队中。不过他也不在乎,人各有志,他打球的态度跟初中差不多,有时学习累了、泛了或心情不好发泄情绪才打球,也没有其他男生的狂热。当然对于篮球队的正式训练,无论多忙他都还是参加,基本没有缺席,多少能为班集体荣誉添一份力。

王浩特别喜欢打篮球,也算一个“骨灰级”球迷,中央电视台转播的美国NBA他和高志扬、侯永刚几乎场场不落,对于那些球星比如洛杉矶湖人队的魔术师约翰逊、费城76人队的查尔斯·巴克利、马刺队大卫·罗宾逊、公牛队的迈克尔·乔丹等人是如数家珍,聊起来头头是道,看起转播的电视比赛是津津有味废寝忘食。他也特别享受球场上投球得分那一刻的荣光,全场的掌声和女生的尖叫声,加油欢呼声,让他热血沸腾,激情豪生。从初中起,他基本上就是班级球队的核心人物,运球稳投球准,不用回头看,他都能感觉得到场下全班女生的目光大多盯在他的身上,在那些尖声的一浪高过一浪的“加油”声中,他特别有成就感。他阳光帅气,俊朗的面容,加上经常锻炼雄健而又匀称的身材,在赛场上神勇的表现,自然而然地成为校园尤其是班级许多女孩子的梦中偶像或者说白马王子。当然,他有很多高光的时刻,也有不少受到队员指责的时刻,尤其是比分落后或几投不中时,或者球赛输了,一些人会把气发泄在他的身上,埋怨比赛时他的私心,搞个人“英雄主义”。其实真心讲也有那么一点点个人英雄主义,球场上的男生哪个又没有这种表演欲,球投进了的欢呼声和班上女生聚集的目光,哪个男生又不巴望?因此只要稍微有点把握,大多数场上队员都会抓住机会上篮,根本顾不上其他队员是否有一个更好的机会。他们毕竟只是一个学生,一个年轻好胜的渴望着被女生多关注一眼的男生,也没什么不可原谅的。王浩一路就是这么走过来的,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是不是没投进就是因为没及时抓住机会传给队友,只有场上的队员明白,场下啦啦队的女生是看不明白的,她们只会为这个球没投进去而替他惋惜,而同情他,并不会从专业的角度去判断而责怪他。而一旦投球得分,欢呼声会压倒一切,场下谁又还记得他浪费了几个球呢?

因为他对篮球的喜爱,影响了整个寝室,他常常邀室友去打球,久而久之一个寝室差不多都能组成一支球队了。室友的球技进步也很大,其中进步最大的是“猴子”侯永刚。个子不高,矮小灵活,冲劲足弹跳力又好,半个多学期苦加训练,几乎到能打上首发主力了。他也多次邀过隔壁的甄亦凡,他觉得甄亦凡有基础,弹跳力又好,身高也可以,稍加训练应该是个好主力,不过甄亦凡志不在此,对于他的邀请答应的少拒绝的多,三番五次之后他也就很少邀他了。

王浩不但篮球打得好,还喜欢书法和画画,难得他能把这两个极动和极静的爱好完美地融合到一个人身上。每天他都会抽出一个小时练习书法和画画,常常是深呼吸、屏住气,然后一鼓作气大笔一挥,一副书法作品或山水人物丹青浑然而成。

要说最爱打球的是王浩,最爱看球的就是他后座的谷梦娴了。谷梦娴略显丰腴而不胖的身材跟他差不多高,黑黝黝粗大的辫子长发及腰,扑闪的大眼睛“似云似雾又似风”,有时稳重如淑女有时又风风火火像个粗心的男孩。她喜欢看球,比赛时她会第一个递水给从球场上轮换下来休息的队员,喊加油的声音也在女生中最响亮,有时一个球进了她会边拍巴掌边跳起来欢呼雀跃。自然而然,班上男子球队的啦啦队长非她莫属。

因为要比寨、训练几乎每天都不间断,自然消耗也比较大,一些男队员打菜也就比平时多加一个荤菜。甄亦凡几个来自农村的自然没钱加菜,他们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开学时家里就定好了的,保证中午和晚上正餐一荤一素就不错了,再多加菜一个月的生活费就不够了。林依婷担心他吃不好吃不饱,又不好直接给他餐票,怕伤了一个男孩子的自尊心。她只好每次都打饭站在他后面,待他打过了会特意给自己加一个不同的荤菜。吃饭时有意无意间走到他身边:“这些肥肉我不吃,你帮我吃了吧”或者开玩笑“帮我减减肥”,也不待他回应就自然地将饭盒里的肉食拨拉到他碗里。有时也可能确实是饿他接受了,有时可能旁边有同学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就躲开了,只能看她最后把剩菜倒进了潲水桶里,也怪可惜的。这些城里长大的孩子,哪里懂得农村种粮食的不易哦!几次觉察到甄亦凡的不好意思,后面晚餐时林依婷常常忙到后面才去食堂,甄亦凡自然也不例外,两人一直以来就是经常同去同回的。没了班上同学在旁边,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了一段时间她的“好意”。

好不容易等到星期天晚上,冲过凉水澡后,甄亦凡去阅览室,这些日子里和大家一起忙着篮球赛,他好久都没来阅览室了。他习惯性拿起这个月新到的《诗歌报月刊》,然后四处找座位,“甄亦凡,来我这里”,李佳星在一个角落里站起来向他招手。“好久都没看到你来阅览室了”李佳星等他坐定后问他“还不是因为篮球赛,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忽然想起,好像每次训练都没看到她,她也就是比赛时露一下脸为班上加油。“我才不感兴趣呢,哪有这些书好看”,在女生中,她也算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了,凡事有着自己的主见、也有着自己的世界,经常一个人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又在看《诗歌报月刊》,给你推荐一本书《爱的艺术》”,她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本书给他,“你不是喜欢文学么,爱是文学的基础,你应该多看一些哲学、美学和爱的艺术等方面的书,文学离不开爱和人性”。他瞥见她递过来的书的封面,是大卫的裸体雕像,连器官都裸露着,不过确实浑身突出一股力量和雄健的美感。“这是个么得玩意儿?”,他不禁心理纳闷,想起了那次在教室里晚自习这个大胆的姑娘与自己讨论贾平凹的《废都》里的一些细节描写,她倒是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也见怪不怪地大声谈论着自己的观点,旁若无人一般侃侃而谈。“看一看你绝对会喜欢的,对你的写作也有帮助”她不由分说地把书塞给他。他放下手中的《诗歌报月刊》,打开《爱的艺术》,很快就被其中的内容吸引进去了,边看边掏出笔记本忘情地摘抄一些段落。从初中起他就一直保留着这个习惯,身边时常带着一个小抄本,看到书中精彩的语言会摘录下来,他相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几分钟后,他从心里感谢这个女同学的推荐,确实是一本好书。其实他也应该感谢这位知识面广视野又开阔的同学,是她经常给他推荐一些听都没听说过又确实很不错的书籍。在她的影响下,甄亦凡也很快放弃了那些武侠和言情小说,转向中外经典名著和一些哲学思想性作品,为他以后的写作生涯积累了一定的基础。

“走啊,要熄灯关门哒”听到李佳星提醒,甄亦凡抬起头,才发现整个阅览室空荡荡的,只剩他和李佳星还有对面一个女生。“我就说,这本书不错吧”,李佳星笑了笑很为自己的眼光自豪。“给我一个星期,我要摘抄一些”,甄亦凡边走出阅览室边说,“从图书室才借几天,我自己都还没看完呢”“不过看你看得这么认真,就先让你了”,李佳星还是让了步,谁叫自己推荐给他的呢。两人并排下楼,一路说说笑笑。下了楼梯走出教学楼,穿过桔园,回到宿舍楼各自回了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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