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记忆里两兄妹吵吵闹闹,跟仇人似的,互相看不上眼。原身不服管教,李云歌就直接上手,他力气大,原身瘦弱不堪,常常被拧的要死要活,认错认得一个顺溜,可惜死不悔改。
南息心一急,“哥哥哥,别动手,有话好说……”
李云歌不耐烦道,“咯咯咯你要下蛋啊,你快说你去哪了?”
南息撩开额前散落的刘海,露出红肿的额头,故作吃痛道,“我昨晚出去转转,哪成想绊到石头晕倒了,在朋友家休息一晚上……算了,不说了,咱们赶紧回家,别让阿爹等久了……”
李云歌嗤了一声,“我信你个鬼!”不过看到她额上的伤到底没说什么,一把拽过她的手臂,“快点回家,阿爹要见你。
提到阿爹,李云歌眉目间染上了几缕忧色,也没有追究南息话里的漏洞,原身哪里有什么朋友,靠那些个狐朋狗友估计只能睡大街了。
李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然而自从李母几年前上山打猎不小心摔下山崖,李家的日子一日不如一日,李父郁结在心,卧床不起。原身不学无术,挑不起家庭的担子,就全压在李云歌一人头上,硬生生把他拖成大龄剩男,二十岁的年纪还嫁不出去。李父的病离不得药,今天是月末,李云歌特地去医馆拿了药。
为了维持生计,李云歌在镇上摆了个摊子,专卖一些饰品,包括头花、簪子、绣帕、抹额等玩意儿。时下妆容并不夸张,不论男女,发间、腰间的装扮都与自身相得益彰。
百花镇并不是一个贫穷的地方,相反,它很繁荣,镇上的花与酒都很出名,吸引了不少游山玩水的富贵闲人,更何况皇家认可的第一寺庙万福寺就在这边的山上。
因此,李云歌的摊子勉强能维持家里的一大笔开销。
看着街边琳琅满目的东西,南息悲哀地意识到,穷的不是这个地方,而是她家。
李云歌带着南息到街口搭驴车回村。
此时大清早没啥人,赶车的大娘熟捻地同李云歌招呼道,“李小子,又给你爹拿药呢?赶紧上车,大娘捎你回去。”
这大娘是同村的婶子,南息有了原主记忆并不觉得多陌生,正欲开口打个招呼,大娘嫌恶地转开眼去。
南息:“……”
李云歌也不管南息,爽朗地笑道,“大娘今儿个又要麻烦您了。”
“哈哈,不麻烦……”
两人闲话家常,硬生生把南息给忽视了。南息原本还纠结会不会遭受白眼啥的,这下好了,人家连一个眼光都没给你。
若是原身,此刻心底怕是恼火极了。怎么说也是个大活人,就这样被无视了,她还要不要面子啊?原身是李家养女,除了李母一家子对她上心,村里的堂叔堂婶们对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时常开玩笑说她是捡来的,以后要回报大家。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再加上原主心思敏感狭隘,别人对她无视一分,她便在心底记上一分。
此刻,若是原身还在,大概又在心底暗暗给赶车大娘记上一笔,改日带着她的狐朋狗友给报复回来。
南息心底叹息,原主从小在异样目光下长大,一是因为李家村没有收养孩子的风俗,若不是人贩子经过此地时李父心底怜悯,执意留下她,原身早就不知去处。二是因为原身姓南。她虽一开始叫李南息,可她从不承认她姓李,固执地认为自己姓南,久而久之李家夫妇便随她去了。姓南原本没什么不妥,可坏就坏在邻国以南为国姓。如今天下三分,分别为玉水国、慕南国、巫国,南息所在的便是玉水国,几十年前才堪堪战乱初平,村民饱受战乱之苦,更是处处排挤原身,在这种环境下,不长残也难。
原身一边觉得自己弱小无力,一边心底止不住的怨恨,李家村是一大家子,而她性格孤僻不讨喜,就像一个外人,年幼的她一边排斥姓李,以为不姓李就能毫无瓜葛,一边死死将玉佩当成救赎,等她亲生父母找到她……
等等,玉佩?南息面色一变,急忙扯开领口,四处摸索,没有!没有!眼看南息要下车原路寻找,李云歌急忙抓住她胳膊狠狠拧了一把,恶狠狠道,“你又发什么疯!”
南息一声吃疼,总算回过神来,捂着发疼的胳膊,面色苍白,“……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