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贺琬再度听见外面传来喧哗之声,贺琰神色凝重,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短刀。
“没事”
贺琬拍了拍弟弟的手,凝神侧耳倾听:
“马蹄声比马匪们要整齐的多,应当是援军到了。”
姐弟二人钻到马车后方的窗户处,掀开帘子四处打量着,见四面八方竟然都有穿着大临铠甲的骑兵包抄而来,四散溃逃的马匪,许多竟然被逼回来了。
商队的护卫和官兵面对溃逃的马匪精神大振,纷纷提着武器,将马匪馅饼似的围在中间,商队武装力量其实不弱,但马匪极为凶残,方才短兵相接,难免有了些伤亡。此时,士兵、镖师们血气未消,提着长刀长枪看向马匪的眼神,透着森森杀气。
这帮马匪也不愧是刀口舔血的塞外恶匪,眼见突围无望,嘶吼之后竟朝士兵搏命而去,领军来援的将军一身铠甲,显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将军官职,见马匪负隅顽抗,当机立断地下了决定,只见他简短有力地向下一挥手,沉声喝道:“弃械不杀!反抗者,杀无赦!”
下一秒,他身后所有士兵异口同声的大喊:“弃械不杀!反抗不赦!弃械不杀!反抗不赦!”
有力又整齐的呼喝声霎那间盖过了一切杂音,马匪们是一群亡命徒,却也并不想横死当场,冲到一半儿竟然被震住了,彼此相视,面面相觑、犹犹豫豫。穿着灰布衣裳的马匪小首领一跺脚,当先放下了手里的流星锤。
有人开了头,身后同样服装的马匪们纷纷效仿,叮铃当啷掉地的沉重金戈溅起一簇簇黄沙,被塞外的风一吹,便消散了。
然而混杂在马匪中、身穿皮甲的大汉们却沉默着没有动弹,他们隐晦的彼此交换了眼神,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
当先的大汉举起短斧,他动作极慢,像是准备放下武器似的,周围的士兵们不由得松了口气,那将军却不由得皱起眉头,他眼皮子一跳,忽然暴喝:“他要自杀!阻止他们!留活口!”
“他要自杀”这几个字刚说完,军方和商队先后窜出几道身影。
他们显然都是武功卓绝之辈,会意或者下意识的听令,冲向了离自己最近的皮甲马匪。
然而他们毕竟有一定距离,就在他们动身的同时,所有身穿皮甲的大汉同时举起武器,斧子和长刀骤然砍向自己的脖颈!
第一个窜上去的高手猝不及防,被溅了一身血,伸手去抓,也只抓到了摇摇欲坠、还连着点后颈皮的大好头颅。
这个时候,将军“留活口”的话音才刚刚落下。
这位高手眉头一皱,甩了甩手,面色厌恶的后退了几步,从怀里掏出一块汗巾擦起手来。
弹指间,数十皮甲马匪竟然尽数自裁,没留下一个活口。
即使是以军纪严明、战力彪悍而著称的大临帝国漠北驻军的将士们,也没见过这么多同时毅然决然赴死的死士,内心震撼。一时之间,除了闻到血腥味而不安嘶鸣的马叫声以外,现场竟然鸦雀无声。
将军翻身下马,冷笑了一声。
“一群蠢货,死在这儿又能怎样?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身份吗?北狄的叛将,前任狼王无恶不作的黑甲军……出现在这里劫持商队,企图破坏两国和平!”
他环视左右,内力一运,深沉的声音远远的传出几里地去:“军人,就该守护国家!青山埋骨、马革裹尸,都应该是为护家卫国,而他们,是想要引发战争的疯子、是大临和北狄的敌人!他们死的毫无价值!”
这话虽是对着死人说的,却传到了周围活人的耳朵里,漠北士兵多年驻守北狄,有不少也曾与北狄交过手,这些年两国和平,以前的仇恨都要压着,此时正好光明正大的啐上几口,也算出口气。
一时间气氛松懈下来,将军立刻提声道:“贼寇已死!来人,降者不杀,绑起来!若群,你派一队人处理好尸体,天气转暖,切莫引起疫病。其余人等,向北行五百米扎营,整理内务,我等带兵护送商队前往野市!”
王若群立刻带头行礼应声:“遵命!”
骚乱平息后,商队和军队大约用了一个时辰整理好一切,留下些人护送伤者返回漠北,其余人等拔营,向野市进发。
王若群骑着马与将军同行,低声将自己手里尚存俘虏,以及顾白衣相助之事说了。
将军沉默了会,意味不明的目光放到了贺琬姐弟乘坐的马车上。
随着将军的目光看向马车,王若群低声道:“刘将军可是怀疑顾白衣?”
将军摇了摇头:“顾白衣应当不会是这种人,他十六岁入江湖,行侠仗义多年,虽从不自诩正义,但所行之事却向来磊落。远的不说,就说前些天九龙坡一事,若不是他事先察觉,单枪匹马闯进去杀了龙应天,断了火药引,那场行动,军方还不知道损失多少好儿郎。”
九龙镇距此地尚有二百余里,王若群听说了九龙坡之事,却并不知详情,此时闻言,下意识的赞叹:“方才顾大侠来助,救人优先、杀敌为后,留下两个俘虏后,又提醒我野市有变,属下也在想,若他能是奸细,那真不知是何人才可信了。”
二人低声交谈着,慢悠悠的骑着马,他们身后,五百重骑兵宛如史前怪兽一般,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五千人的阵仗,整齐划一向前迈进。
…………………………
野市,胖老板爱不释手的掂量着野核桃那么大的金子,肉嘟嘟笑的像是朵泡开了的菊花
这是早上开张时那个白衣少侠吃过面后,不知何时何人留下来,镶嵌在桌子上的。
他自诩眼光不差,那白衣少侠虽然不像是寻常人,但确实是囊中羞涩不是装的,而这金子,定然是不知哪里的神圣,见自己如此善待落魄之人,才送给自己的奖赏!
胖老板确实是的玲珑心思,猜的八九不离十,不过此时他也没心思验证自己的猜测是对是错。垂涎的眼神几乎黏在金子上面拔不下来,胖老板站在后厨,偷偷的把金子塞进他婆娘的钱箱里。
塞完了,他抓耳挠腮的来回走动,又觉得后厨也没那么安全,不放心,又把金子掏了出来,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塞回钱袋子,沉甸甸的揣进了怀里。
还没等他的笑容散去,隐隐的,便觉得地面仿佛在抖。
一时没反应过来的胖老板愣在那,就见到他家婆娘急匆匆的从前厅冲了过来。
“老王,老王!你干什么呢还在发愣?出事了,野市被围了!”
………………
大临重骑兵,是大临帝国百年前开国重器。
从人到马裹在钢铁一样的铠甲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高头大马和彪形大汉的骑兵,加起来足足超过九尺,在大临重骑兵面前,普通骑兵简直被摧枯拉朽,像是面对对移动的铜墙铁壁一般,短兵相交,必然溃败。
百年前正逢乱世,诸国逐鹿,最后,大临帝国凭借城堡般巍峨恐怖、碾压一切的重骑兵,北拒狄于赤岭之外,西破戎使其称臣纳贡,大军挥师南下,直接将南余灭国,把余国变成了南郡,终而成为最终的胜者,问鼎中原。
重骑兵的铸造材料至今成谜,各国百年来费尽心思打探,前赴后继的不知有多少细作葬身于大临,仍然难以拿到全部详细的资料,对着刀枪不入的重骑兵,只能竭尽全力的绕开正面战场。
以奇胜虽能胜一时,但终究一力降十会,百年来,大临胜多败少,终成帝国。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恐惧,无论敌我,无不闻之变色,野市混迹的人大都见多识广,王老板跟着自己啊婆娘跑出来,下意识的倒吸了一口凉气:“乖乖,大临是要把野市铲平了吗?”
几乎所有人都面色惶恐,呆呆的看向让大地震颤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