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虽然病弱,却也不是傻子,只是平日里病怏怏的,干什么都没劲,动气又伤身,很多事才懒得计较。
“是您,当然是您。”文琴立马去开窗,玄望外头跑,又喊了文棋和文画进来伺候郎君。
等小厨房那边煮粥的时候,唐颂之让人先调了一杯温的蜂蜜水,慢慢的接收原主留下的全部的记忆。
目前这摊子虽然烂,可也不算特别烂。毕竟唐家都是体面人,各房都过得不算差,锦衣玉食的,不用操心日常嚼用。
至于和男妻结了婚,会不会影响继承权,唐颂之也不在乎这个。
便宜爹的产业,爱给谁给谁,他也懒得同人虚以委蛇,彩衣娱亲。毕竟他不像原主。对父爱还有渴望。
自己有亲娘留下来的遗产,这个是半点都不能让出去的。现在成了婚,到时候就有理由分出去住。
但是等到把一大家子人理清楚,时代背景接收完毕,唐颂之发现了不对劲。
他竟然不是普通的穿越,而是穿书。
大雍朝,现任皇帝燕靖,大皇子燕文,二皇子燕秉……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本书应该是他以前打发时光的一本书《穿成极品婆婆,带领全家逃荒》
主角团和他关系不大,是一个北方村子里的老太太,是别人口中刁蛮任性的极品婆婆,没有异能,只有一个普普通通的静止空间。
然后一个人带着一村子的人鸡飞狗跳,逃荒迁移,花了六七年完全安定下来,最后天下大定,从剧情开始到故事安稳结束,不多不少,和他经历的末世差不多,也是十年左右。
别看现在一切风平浪静,但是再过三年,这个朝代就会因为接连的天灾加上人祸,陷入乱世,战火纷飞,起义军颠覆了皇权,到最后,大雍朝都没了。
和他那个极端的天灾末世不一样的是,这里的天灾正常一点,普通人也没有激发异能。主要是洪水干旱,蝗灾瘟疫然后就是北蛮入侵,连年战乱。
唐家,和主角团的关系不大,就是三房嫡女,他年仅十岁的堂妹,过个八年,会成为女主小儿子的妻子。
他唐颂之,就是被一句话带过的炮灰,一个早死的病秧子。
女配堂妹唐瑶提到过往时,感慨说:“我三堂哥死得早,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现在是剧情开始的三年前,京都几个皇子斗成了青眼乌鸡,在没有硝烟的政治斗争中,有许许多多的牺牲品。
在她口中,现在看起来鲜花着锦,风光无限的唐家,再过个一年,就会因为站错队,全家被抄家流放。
明年的今天,差不多就是唐家被抄家的日子,一群养尊处优的人在流放途中病的病,死的死,残的残。
几房中途还因为某些唐瑶讳莫如深的事情闹得厉害,结果加起来近百口的大家族,到唐瑶嫁人的时候,也就活下来六七个人。
若不是唐家没落至此,女主那个出身村野的小儿子也不可能娶到这般出身的贵女为妻。
唐颂之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抽,他就知道重生也不是来享福的。
尽管知道唐家的结局,可逆转唐家的命运,唐颂之是无心也无力。
原书是一本逃荒文,剧情就围绕着女主身边那一亩三分地,关于唐家的情况,全部都是他那堂妹说的,他什么细节也不了解,只知道唐家是站错队,才被抄家流放。
目前唐家真正当家做主的是他的祖父,站队的事情也是他做主。
唐颂之和祖父或者父亲都并不亲近,体弱多病,又无功名在身,说话没什么份量,就算找个仙人托梦的借口,也说服不了任何人,改变不了什么。
与其指望这些感情淡薄的亲人,还不如指望自己,到时候若有余力,他再反过来照拂唐家人。
小厨房那里很快送了粥和小菜过来,看到唐颂之喝了一碗粥,又喝了一碗粥,喝到第三碗的时候,文琴忍不住提醒说:“郎君,您喝多了,容易腹胀。”
原本的病秧子唐颂之肯定喝不下这么多的,但是现在的唐颂之强的可怕。
一碗碧玉米煮成的鸡丝粥进了他的肚子,食物的能量就被木系异能飞快吸收了。
别说三碗,三十碗他也吃得下。
雪白嘴唇恢复了几分血色的青年头也不抬:“厨房里有什么都做了送来,大厨房有现成的也送过来。不吃饱肚子,我今日怎么有力气洞房成亲?”
啊?文琴大为震惊。他心想,这难道就是男人吗,都病成这样了,都要坚持洞房,到时候不会死在喜床上吧。
他不太情愿,但在唐颂之冷若冰霜的目光下,他还是选择乖乖去厨房拿食物过来。
唐颂之吃完了一瓦罐的粥,感觉身上稍微有了一些力气。
青年动了动耳朵,好像还听到了公鸡洪亮的叫声,披了件厚实的灰色大氅走出去,他看到外面的人抓了一只大公鸡进院子里,还给它佩戴了一朵大红花。
唐颂之问:“这鸡抓来是干什么的?”
抓鸡进来的管事听到声音,冷不丁被吓了一跳,见到是唐颂之,才松了口气,老实回答:“回三郎君,夫人说,您身子骨弱,怕是成不了婚礼,便抓只威风的公鸡来,代替您拜堂成亲。”
他这桩婚事是盲婚哑嫁,在原主的记忆里,没见过宋晏,只听继母说人长得十分俊秀,身世似乎和他半斤八两,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的嫡子,没人疼的小可怜。
毕竟唐家要面子,哪怕是冲喜,也不可能娶一个丑人。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若是让公鸡代替他成亲,对新嫁郎也算是变相的羞辱。
唐颂之两世为人,头一回成亲,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男妻是好是坏,若是个好的,他肯定要多护着对方一些,毕竟成了亲,他的男妻才是内人,是他的自己人。
唐颂之看了眼管事,又看了眼那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确实神气:“把它杀了,做成烧鸡,我今晚要吃。”
管事的一脸为难:“可是夫人……”
唐颂之想着原主记忆里发火的样子,阴沉沉的看着管事的脸:“今天到底是谁成亲,让鸡替我拜堂,是想羞辱谁?”
他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我没吃东西,自然没有力气,吃了烧鸡,就有力气成亲。”
管事的不再言语:“是,都听您的。”
他转头肯定是要去向陆清莲汇报的,不过事情肯定还是会随着唐颂之的想法发展。
既然新郎官体力能撑得住,那肯定亲身上阵比较好。
陆清莲捏紧了帕子,唐颂之说的那叫什么话,偌大个唐家,难道还会少了他两口吃的,好像是他这个做继母的克扣了他的口粮一样,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爱吃烧鸡,又油又腻,吃不死他这个病秧子!心里暗恨,她面上却露出个温柔慈爱的笑容说:“都顺着三郎来。”
烧鸡现杀现做也是需要时间的,唐颂之得了清静,回到院子里继续吃文琴拿来的点心。
反正成婚的新房也不是在这充满药味的屋子里,而是单独准备了一个新房间。
他吃了大概一个时辰,新嫁郎的轿子还没到,唐颂之调动了一下身体里的木系能量,审视自己的新身体。
这具破败的病秧子身体就像是一个破篓子,哪哪都是洞,他能量不够,只能先护住要命的心脏。
吃了多年的补药,四肢百骸一堆药物的冗余。唐颂之尝试着祛除部分残留在血液里的药毒,没一会儿能量耗完了,大脑隐隐有些刺痛,全身就散发着一股古怪恶心的酸臭味。
“文琴,让厨房那边送热水来,我要沐浴更衣。”
毕竟是新婚,总不能脏兮兮臭烘烘的去见他的妻子。
沐浴更衣结束,他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喜服。这喜服是成衣,按照原主以前的尺寸直接去店里买的。
但是这些时日他病入膏肓,整个人都消瘦了许多,空空荡荡挂在身上,显得很是肥大。
唐颂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就穿着这一身不合适的衣服,去自己亲爹面前转了一圈:“爹,您看看,这就是姨母给我准备的新婚衣服,孩儿知道家里清苦,也不计较料子好不好,绣纹够不够精细,只求合身得体,不至于让外人见了笑话。”
他顿了顿,神色有些愁苦:“孩儿平日里都未曾见过弟弟妹妹他们穿不合适的衣服,若是我的娘亲还活着,想来也不至于让孩儿穿这样的喜服。”
唐颂之甚至不喊陆清莲母亲,而是姨母,不是亲娘,就连婚服这么重要的衣服,都能安排得这么不合身。
这眼药上得唐仲贤脸都绿了,把继室喊来训了几句,让陆清莲赶紧安排人把喜服改好。
陆清莲哭了几声,唐颂之却不耐烦听她狡辩,一甩袖子就走:“大喜之日,孩儿不想听哭丧。”
陆清莲看着他潇洒离开的瘦削背影,一口气噎在嗓子眼,憋了一肚子火。
时间紧凑,她只好安排了府里几个绣工出色的丫鬟赶工改衣服。
唐颂之不过只是娶个商户出身的男妻,竟然还硬生生从病榻上支楞起来,三番四次的折腾。
陆清莲莫名有种不详的预感,难道这冲喜真的有用处,把他给冲好了不成。她心里暗暗诅咒继子:唐颂之这会儿估计就是回光返照,最好是成亲拜完堂,今夜便马上风死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