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个子男人走路的时候腿一瘸一拐,揣在怀里的挎包捂得严严实实,而不幸的是他捂得太严实了,这个明显的动作一下子就暴露了他好欺负的事实。
他担心自己被抢劫的意念似乎化作实体,捅上了小混混们脑子里的某根筋,大家的脑电波仿佛电路,“啪”地一下,全线接通。
镜头框下,受害者——瘸子男人;抢劫犯——街头混子们,两拨人仿佛一见钟情堕入爱河的男女,一个眼神丢去,心脏该停拍的停拍,该加速的加速。
有人或许还会一边停拍一边加速。
停一停,有了磁场一般吸引你,勾起你蠢蠢欲动的那些心思的直觉后,再仔细观察一下猎物。哥谭的傻人是稀缺物种,你得知道街上走的不是有经验的就是低调的疯子。或许有你欺负的动的,但你得保证自己别因为这点小成功飘到天上去——天上义警多,你会被蝙蝠咬断骨头的。
瘸子男人一点也不神秘,你一眼就能看懂他在做什么。回家,在一个集市抢购结束的清晨。因为一个人居住,腿脚不便,所以只能定期采买物品。但他的包裹里怎么看怎么不像装满啤酒和面包的样子,藏在底下的是超市特惠卫生纸还是钞票呢?
啧,那张僵尸一样的面孔,有充分理由怀疑他是个不嫌自己死得早的瘾君子。
瘸子做了一件他该做的事情,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五分钟之后,他丢下怀里的包袱撒腿就跑,连滚带爬离开案发现场,将可能装了一袋子卫生纸的包留给了哥谭最常见的普通街头混混们。
大家对瘸子还能跑得那么快这一世界奇观啧啧称叹,嘲笑谩骂一会儿,小弟跑去捡那袋子,发现是一袋子书和汽水,还有几根钢笔之后连连骂晦气,潇洒将其遗弃。
小弟将汽水顺手牵羊,走时觉得钢笔圆滚滚踢着好玩,于是一脚将其踹飞,甩进垃圾堆脏兮兮臭烘烘。
小巷子重新归于平静,晨雾还未散去,寂静的角落里处处带着些神秘感,就像电影氛围。
他翻过一头矮墙,那堵烂墙像是被斜切下头顶的蛋糕,应当有一半砖石散落在周围。路过的人们都猜,这是上一次超人和某个怪物在哥谭打架后的遗址。
因为这么偏僻的地方顶多有些贫民窟,谁没事闲的重修这里,连砖头早就都让人捡走了。
“嗤,这算什么。”他小声的自语,那是属于男孩的声线,还很年轻。
男孩穿着旧红T恤,一件显老的黑马甲,卡其色的长裤,倒是衬得小伙挺精神。
光看面相其实猜不到他是十几岁还是二十几岁,猜不到他是成年了还是只是个男孩,他一定伪装过自己的脸,垫高了自己的脚。
他走路姿势像每一个街头小子,习惯性动作、神态、气质都一样,只要一看他的脸,就知道这小家伙不是好惹的,就像你同一只养不熟的流浪猫对视。你一眼就能看到他的出身,他的母校——他肯定毕业于犯罪巷的街头。
但又有什么不同。
他翻过墙,轻巧的无声落地,然后站在那堵破败的墙根底下一会儿。晨雾里远远的只能看见他乌黑的头发和火红的上衣。
男孩抬头的时候,不加掩饰与伪装的只有那双眼睛。它们漂亮的像藏在匣子里的宝石,像蒙了尘却依旧在暗夜里亮着的荧光石头。
他静下来时,若是有人仔细观察,蓝绿色的眼睛纯净的不含一丝杂质。像波涛汹涌大海上一块浮冰,有时无法分辨其中内敛而又在熊熊燃烧个不停的情绪。
现在那里面盛着一点发亮的星子。
他迈开步子,走过去,目的明确没有迟疑。无视那堆稀泥一般恶臭的垃圾,男孩弯腰捡起不久前刚和它们融为一体的钢笔。
“我妈又不需要这个。”
他蹲身从垃圾堆里抽出一截破布料,手上格外细心地一点点将它擦干净。然后才把那团脏布一团,抬手一抛,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已经堆满垃圾桶的垃圾小山最顶端。
“嚓。”
他拔开笔盖,依旧完好的外壳底下是撞断了的笔尖。男孩的微表情瞬间变得失望起来,他还有一点烦躁,指尖一弹“叮当”两声,把那根钢笔也送进了垃圾堆最顶。
“便宜货也不至于这么点背吧,艹。”
再往前走两步,都懒得再蹲下的他弯腰随手拎起地上的挎包,然后看了看被抖落一地的精装书——
这什么玩意?奇幻小说,爱情故事,还有哲学、历史书?
他把它们一本本捡起来,抓着书脊,将它们一起按进烂泥垃圾堆,同时还注意着不要弄脏身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