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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写文真的就是一个纯纯的“体验派”,做不到和“主角”共情,做不到和“坏人”共情,就屁也写不出来。
蛋酥,好容易共情出来了吧,就会写的毫无章法,毕竟都“情绪化”了,情绪本来猫挠乱了的毛线团一样,剪得断理更乱,又讲什么逻辑呢。
瓦又是一个写文届的“混混头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老想写出自己无比满意的文章,又因为“过分过高的要求”,止步不前,每每被愁肠山路十八弯,把自己纠结成天津大麻花。
当初写文,出于什么,好像也不是为了什么“硬通货”。
小时候就“戏瘾”很大,每每看爱恨情仇的小说漫画,都唯爱亚撒西的“美强惨”,喜欢琢磨那种,付出了一辈子、却被所有人误会成坏蛋的角色,喜欢看这种角色在被自己无私付出了一辈子的对象一刀子捅成濒死状态后,面对对方的翻然悔过,不仅不怀恨在心,反而还誓死不原谅,十分“大度”地,一边咳血,一边微笑地,气若游丝道:“我,我不怪你啊,因为我喜欢你啊……”然后,嘴角带着笑意,肉身死得透透的。徒留那个活人,惭愧地,自责地,更加痛苦地,在对这个死人的回忆中,寥寥此生。
简直是爱死了这样的角色。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