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广材的老家在竹鲤县,距离江城市区不过百余公里。
在程霏霏看来,这个距离,完全没有必要留宿,更遑论要留宿好几晚。
但是她也理解,程广材为什么每年都要心心念念的回来住一阵子。
虽然自小生长在江城,但在童年的记忆里,程霏霏曾经跟着家人在竹鲤生活过一段时间。
那时候程广材生意不顺,资金链断裂,还欠了一屁股债。他没办法,只能携妻带女躲回老家,在祖屋里挨过了最艰难的日子。
后来,程广材的亲哥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助力弟弟东山再起,程霏霏这才得以跟着爸爸妈妈重新搬回了江城。
这份恩情,令程广材铭记在心。后来他哥离世,程广材便将还在上小学的侄儿程皓南接到江城,当作亲儿子一般抚养长大。
一转眼,已经快要二十年了。
山风猎猎,视野高旷。程家三人皆一身黑衣,站在山林间的墓园里。
程皓南祭拜过父母之后,程广材挥挥手,打发孩子们走远些,他要和哥哥单独唠唠。
程霏霏便随着程皓南一起,在山野间四处溜达。
她回到老家已经好几天了,这里地处偏僻,手机信号不好,网络更是感应不到。
程霏霏好像一下子掉进了古代的日子,彻底回归了生活的本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自然醒来,夜幕降临的时刻便安然睡去。
山野宁静,没有任何打扰,屏蔽掉外界的一切喧嚣,心也跟着平静下来。
白天,程霏霏蹲在潺潺的溪流边,对着水中的鱼儿发一整天的呆。夜晚,她窝在老家泛着潮气的木板床上,拿着毫无信号的手机,反反复复地回看同一段视频。
她还梦到了那场音乐会。
梦见自己一头粉红长发,染着黑亮的指甲,在一片衣着严谨的听众中显得那么不伦不类。
她坐在台下,本要昏昏欲睡,却在音乐会开场的瞬间,对着台上英俊的小提琴首席怦然心动。
这样的梦,常常令她不愿醒来。
程广材小心观察着女儿的一举一动,心中纳闷——这丫头向来娇生惯养,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一住就是好些天,竟然一句牢骚都没有?
莫不是那个红包起了大用?
这晚,程霏霏又窝在房间里独自发愣的时候,门上传来一声轻叩。
只见程广材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鱼丸汤,笑眯眯地走了进来。
“霏霏,老爸白天刚钓的鱼,新鲜得很,快尝尝!”
程霏霏接过来,吁着热气喝了一口,点点头:“唔,好喝。”
随后便放下了碗。
程广材瞧了眼她的神色:“你不是最喜欢吃鱼的嘛,鱼丸汤每次都要喝一大碗的,今天怎么了,没胃口?”
程霏霏搅着碗里的东西,蔫蔫地说;“没什么,只是忽然想起一个朋友……他对鱼过敏,喝不了鱼丸汤。”
程广材眉心一动,摸着下巴:“朋友?男朋友啊?”
程霏霏抿着嘴,点了点头。
程广材拍了一把大腿,感慨道:“这日子可真快呦,转眼间,霏霏就长大了,还谈男朋友了!”
他笑呵呵地问:“是哪家的小子,福气不浅呐,能被我程广材的闺女相中!而且,这么看着,我闺女对他好像还挺满意?怎么连过敏这种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才没有……”程霏霏嘟着嘴,眉间泛起一抹忧愁,“恰恰相反,我太笨了,做了好多傻事,让他受了不少委屈。”
“所以,你搁这儿自己跟自己生气呢?”程广材的眉毛都快拧到一块去了,“感情嘛,无非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怎么知道他委屈?说不定那小子还乐在其中呢!”
“……”
“想和我程广材的女儿在一起,就得拿得起放得下,受得住委屈、吃得了苦,才行!”
“……可是我不想他吃苦。”程霏霏盯着碗中白胖胖的鱼丸,个个珠圆玉润,泛着养尊处优的光泽。
“我自己最吃不了的就是苦,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我喜欢的人去吃苦呢?就是为了证明他爱我么?”
程广材有些讶然,深深地瞧了女儿一眼。
程霏霏想,她不仅不要他吃苦,还要让他吃到全世界的糖。
过去的那些傻事,她认了,自己就是个无可救药的棒槌!
现在回想起来,所有的细节早就已经指向了同一个人,是她迟钝地一直认不出他,还满世界哭着喊着要去找人。
如今,她苦苦寻觅的人就在身边……
她自己反倒当起了蜗牛,缩在壳子里不敢露头,无非就是难以直面曾经眼瞎而做下来的一系列荒唐事!
程霏霏想,这个地方不能再呆下去了,她必须立刻回到江羽身边去,把整个故事完完整整地讲给他听。
她要告诉他,她一直在找他,为了他努力考上大学,努力练习小提琴。文化节上演奏的那一曲,是送给他的表白。
虽然她犯了许多错,包括且不限于,稀里糊涂地认错了人……
可是,她心里自始至终,从来就没有第二个人。她程霏霏的故事从头到尾,只有江羽一个男主角!
想到这里,程霏霏舀起一只大个儿鱼丸,酣畅地咀嚼起来。
鱼肉细腻软滑,鲜得她口水直流。
一整碗热腾腾的鱼汤下肚,程霏霏抹了抹嘴,对程广材说:“爸爸,我想回江城了。”
*
女儿要走,程广材自然不会拦着。
他打发两个孩子先行回去,自己还要在老家多住些日子。
第二天一早,程皓南将车开到村口的时候,老远就看到程霏霏爬到路边那棵老槐树上,伸着胳膊,高举着手机,正在捕捉通讯信号。
程皓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