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生物课题组的福,还没到二月十四日我就从萨鲁多赶回了S市,为此还搭上了一张昂贵的车票。
十四日那天是个周六,按照课题组做六休一的习惯,我一大早就跑到实验室帮师姐打下手。
“我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加娜利师姐把一盒孵育完的硝化纤维膜递到我手上,“你去把显影做了,然后就去休息吧。”
“谢谢师姐。”我倒是也不急着出门,反正玛希在半年前就习惯了我们组的作息,“今天没有动物实验和细胞实验吧,你还要忙吗?”
“我把昨天的数据处理一下,其他就没事了。”加娜利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脱了实验服往休息室走,“温莎约了我吃饭,你做完把东西收好就行了。”
温莎·弗洛里达,加娜利的同乡好友,我在上学期就见过她。温莎师姐是文学系的学生,染了一头红色的长发,听说是家里有钱懒得找工作才来读研。唉,要是生物工程系有前途的话,我也不至于还在这里每天养老鼠。
把最后一张照片的数据保存到文件夹里之后,我收拾好桌子准备下楼。我听玛希说他们不用这么早就来学校,他是特意提前买了车票过来的。不过他和他的室友一直在校外租房子住,早来几天倒也不用受寝室的苦。
他照例在楼下等我,他每次站的地方都很固定,导致我的一大部分师兄师姐以及同门早就认识他,一上楼就开始开我的玩笑。他并没有为今天的活动特意打扮自己,见到我下楼,他很顺手地把多的一杯咖啡塞到我手里。
“呃,重瓣玫瑰,这是今天的特调?”我看了看杯上的标签,虽然看起来很甜,但好歹他还记得给我要无糖的款,“好吧,我可以当做这个是你送给我的玫瑰花……”
“带着花出门不方便,我晚上再给你买。”他喝了一口手里的饮料,“饭点都过了,先去吃饭吧。”
“真难得,我还以为你要偷实验室的铜丝来扎玫瑰花……”
他喝饮料的手停顿了一下:“我不会用铜丝扎玫瑰花。”
“……重点是这个吗?”
说实话大学年代我们的情人节也过得很朴实,二月十四一般总是在工作日里,而从早到晚的专业课和实验课往往不允许我们抽出足够的时间来见面。作为补偿他会给我带一束花,或者请我去市中心吃晚饭,又或者等到周末和我去周边旅游。
苏尔拉克真是个旅游业发达的地方,等有机会了我得带他回萨鲁多。
我嫌室外风大,下午和他在商圈里到处闲逛。和他逛街有一个好处,尝过之后吃不完的小吃都可以让他帮我解决,直到他非常无语地让我不要再买了。
虽然经历过课堂展示和毕业答辩的磨练,我总觉得他还是一副社交苦手的样子。我尝试着给他戴上各种帽子、发夹、老鼠耳朵的发箍,他都没有伸手阻止我。在我寻找下一个受害小物的时候,他终于忍无可忍,摘下发夹夹到我头上。
吃过晚饭之后我挽着他的手来到S市的江边。二月的晚风低至零上几度,S市位于苏尔拉克南部,但仍然免不了有一个严酷的冬天,不像萨鲁多那样四季如春。
江上吹来的风带着浓重的湿气,穿过发间便让发丝也沾染几分潮湿。这个特殊的夜晚人来人往,往来的轮渡上亮着七彩的灯,倒映的灯光被涟漪搅碎,衬托得冬夜也没有那么寒冷。我偷偷侧过脸看他,他平静地眺望着江对岸的港口,不知在想些什么。他的眼睛像是夜色下的海,此刻那些光也落在他的眼底,风过之后水波荡漾。
注意到我的目光,他回过头来看我,难得地露出了一个不太明显的微笑。我伸手揽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落下一个浅浅的吻痕。他一只手揽过我的腰,便没有犹豫地俯身来吻我。
他有些冷,然而在唇齿交换之间他的皮肤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人的体温。他的吻技算不上好,冷淡的表面之下富有十足的侵略性,哪怕是在我偏头避开他的进攻之后,他仍然依依不舍地吻了吻我的嘴角。于是我将耳朵贴在他的左胸,听他滚烫的心跳和江那边的潮汐声渐渐融为一物。
“……多漂亮的晚上啊。”我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平视广阔的江面。
他不接我的话,但也转头望向滚滚的江水。晚风恰到好处地从那一边吹来,吹起他的头发;江对岸恰到好处地燃起一朵烟花,而坠落的火光又恰到好处地倒映在人们的脸上。
那一夜的一切都恰到好处,恰似头顶一轮浑圆的月和柔软的星穹,暧昧而缠绵。
他没有食言,走之前给我挑选了一束鲜艳的红玫瑰花,也许是为了不落俗套,他在选花的时候带了一点叶材,还折了两支明媚的香水雏菊,隔着几米都能闻到浓郁的花香调。花束用朴素的黑纸包裹,收口的位置扎了一个深蓝色的蝴蝶结。蝴蝶结看上去不太对称,大概是他自己系的。
我仔细研究了花材和叶材的搭配,看来他在本科的园艺课没有白学。
玛希一直把我送到寝室楼下,随后我喊住了他:“等等,我有个东西必须要给你——”
“不是说好什么也不送的吗?”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