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为什么生气?”
“因为……因为女儿不听爹的话,偷偷跑了出去。”
“仅此而已?”何天智怒道。
“不然呢?”
何莎疑惑道:“我出去又没惹什么祸,还有什么“罪名”?”
也许不是第一次偷跑出去,何莎竟将这一行为叫做罪名。
何天智愤怒地站起身来,吩咐下人拿来竹棍,重重打在何莎背上。
“我听说你去了晋明城,还跑去比武台上,打伤了五个百姓?”
何莎刚才受了一棍,后背正痛得不行,她听到何天智问出这话,瞬间恍然大悟。
早在伏妖人诞生之初,便有过约法三章。
第一、伏妖人不得欺凌百姓,插手他人的恩怨纠葛。
第二、伏妖人不可为了索取钱财,故意纵容妖.魔作乱。
第三、伏妖人不可与妖.魔谈情说爱,更不能堕.入.魔.道,和妖.魔合作。
何莎之前上台比试的行为,已经触发了条例的第一项。
依照正规流程。
她会被几名德高望重的伏妖人,合力清除内在修为。
紧接着,何莎会被除籍,永远没办法再降妖除魔。
“爹,我……你……你不会来真的吧?我承认我的行为有些过火,但比武台上有规定,上台拳脚不认人;从本质上看,我只是击败了对手,没有欺负百姓。”
如果说被人除籍,让何莎今后没了伟大的事业,那么被人清除修为,等同于将她变成废人。
她不想今后都靠父母养活,故而对此有些害怕。
“莎儿,别狡辩了,你刚才也说了,上台拳脚不认人;你上台用了拳脚吗?全程都用符咒术,真当大家瞎呢?”
何莎一阵语塞,无奈低头。
她自认为自己熟背条例,能钻一些条文漏洞,可她很少与人对决,不适应真刀真枪地对干。
省力的最终结局,就是让她变得异常尴尬,何莎现在唯一的希望,便是自己的父亲不予追究。
“夫君,你别怪莎儿了,既然大错已经犯下,那就想法弥补。”
“弥补?”
何天智转身看向妻子,诧异道:“事已至此,还能怎么弥补?有人当众说出她的身份,不处理怎么行?”
说罢,何天智手指何莎,埋怨道:“你呀,也真是的,不知道用假名吗?爹好歹还能运作一下,真是胆大妄为。”
何天智自认为此事无解,心里失落的同时,也很悲哀。
他对何莎注入了所有心血,完全算得上是倾囊相授。
如果何莎果真丢失修为,这对他而言无异于灾难。
“夫君,莎儿刚才说得很清楚,她是比武台上伤人的;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不追究,莎儿的“罪名”也就不成立了。”
“你……你要我花钱买通他们?”何天智迟疑道。
诸如这样用钱平事,堵住当事人之口的行为,只有专业的商人才做。
他不屑与这类人为伍,故而有些举棋不定。
“夫君,为了莎儿的未来,你必须有所取舍;就算我求你了,我不想看到自己的女儿,丢掉那么多年的修为。”